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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廷輝。(中評社 鄭羿菲攝) |
中評社台北10月19日電(記者 鄭羿菲)中國大陸新制要求要輸往大陸的食品,需所屬國家或地區送件申請才能輸往大陸,2022年元旦生效,台灣國際法學會副秘書長林廷輝接受中評社訪問表示,大陸此舉應不單是針對台灣,而是在調整雙循環經濟的結構,緊縮外循環、加強內循環。兩岸關係這2年雖緊繃,但經貿往來卻成長,再加上食品貿易事關民生,若大陸對台食品有需求,應不會禁止。
中國大陸海關總署4月12日對外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規定”,要求所有國家或地區,舉凡要進口食品至大陸,須由所屬國家或地區統一送件申請,輸往大陸的食品須登記,新制明年元旦生效。需提出申請的進口食品總計有肉製品、包餡麵食、蛋與蛋製品、食用油脂和油料等18項,台灣在2020年輸入中國大陸的食品產值有新台幣321億元,被要求送件的18類食品的產值就佔新台幣188億元。
林廷輝為台灣大學政治學博士,政治大學外交研究所碩士,海基會顧問,曾任遠景基金會副執行長、“國家安全會議”助理研究員、“中央警察”大學與世新大學兼任助理教授,專長為國際法、海洋法、東海與南海研究等。
林廷輝接受中評社訪問時表示,看起來中國大陸在很多部分緊縮外循環的管制措施,增加海關檢疫措施等非關稅障礙措,不利於往來貿易,可能與大陸內部的經濟政策有連帶關係,大陸目前最主要是提升內循環、增加內部消費能力,以人民消費力增加促進國內消費,而在面對國外一直強壓貿易的情況下,內部處理包含自主供應鏈體系重建等,等於是在調結構。
林廷輝說,中國大陸對外貿易設立那麼多的障礙與關卡,並不單單是針對台灣,畢竟其他國家與地區都面臨要求這樣的新規範,若是合理的規範與要求,其他國家應該會按照規範走,但若牴觸WTO的規範,在程序過程中故意用技術性方式、行政手續延遲,恐怕其他國家很可能相繼到WTO提訴訟,但因這項措施是明年元旦才生效,還得持續觀察其他國家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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