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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總長”沙盤推演 高院氣氛緊張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2-28 07:58:51  


  中評社香港12月28日電/馬英九涉特別費案高院今日上午十時即將宣判,“馬英九是否有罪?”,昨日成為司法圈內最熱門的話題,不過,“賭”高院維持無罪者居絕大多數,幾乎無人“賭”高院改判馬英九有罪。此案深受關切,“檢察總長”昨日還特別召集會議,對判決結果沙盤推演。 

  中國時報報道,據指出,會中對於今天出爐的判決結果並沒有作預測,僅就判決後的相關問題進行討論。由於“最高檢”特偵組仍有相當多的特別費案正在偵查中,檢方勢必就二審判決結果產生的法律見解,研商因應對策,以求未來偵查標準的一致性。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規定,馬英九只要高院判刑十年以上(含),不待最高法院定讞,即當然喪失候選人資格。當然,高院若依背信罪判刑成立,依新修正的“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廿六條第五款規定,馬英九還是無法再參選下去。 

  因此,在高院宣判馬案前夕,“高院三名法官將會怎麼判?”,成了焦點,司法圈內也不例外。 

  台灣高等法院表面相當平靜,但是,仍有行政人員私下交頭接耳,預測可能的判決結果,更有到高院出庭的當事人,詢問值勤法警“有沒有什麼風聲?” 

  諸多法界人士的議論焦點,都集中在:馬英九特別費案是否論罪的關鍵,在於主觀上是否有犯意上。特別費案的領據列報方式不能說是行政“陋習”,若說是陋習,台灣的選舉的賄選陋習可多了,豈非賄選均無罪?因此,只能說是“積非成是”,誤認以領據列報的半數特別費是實質補貼,欠缺主觀不法意圖或犯意。檢方緊咬馬英九按月將半數特別費公款匯進妻子帳戶,再向“監察院”申報財產的行為,無論如何辯解,都很難脫免侵占公款或利用職務詐欺刑責。 

  不過,一審判決明確指出,馬英九依“行政院”規定領取領據核銷之半數特別費初始,主觀上既無萌生為自己不法所有意圖,亦缺為自己利益或損害機關之意圖,客觀上顯乏使用任何欺罔不實之詐術方法使任何會計審計人員陷於錯誤而核發之舉措,機關更無損害之處,而與詐領財物、背信之構成要件顯不該當,當難以貪汙、背信罪相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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