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向謝長廷動手?檢方將謝列高捷案被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3-03 23:34:51  


  中評社香港3月3日電/台灣偵辦高捷案的專案小組檢察官認為整個高雄捷運計畫,不但應受政府採購法規範,且也不符合「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立法宗旨,因此就高雄捷運弊案一事,已將台灣前行政院長謝長廷與前高雄市捷運局長周禮良2人列為被告,以深入調查他們2人是否有涉及圖利高雄捷運行為,並將在近日內傳喚謝、周2人到案說明。

  據東森網報道,專案小組認為高雄捷運計畫的非自償部分,應受政府採購法規範,因高雄捷運工程土地徵收與公共工程配合等非自償部分,台政府出資1047.7億元(新台幣,下同)給高雄捷運公司運用,加上政府也出資應辦事項經費461億元,但高雄捷運公司則只出資304億元。而政府出資佔了83%,本質上是由政府出資,包括公開6標與600億元股東標,均應依政府採購法的規定辦理各項公開招標與決標作業。

  專案小組指出,獎參條例子法第九條第1項第2款有關非自償部分,若為「民間資金」興建,當然就沒有是否適用「政府採購法」問題,但由於高雄捷運工程的大部分經費不是「民間資金」,而是全為政府所出資的經費,因此高雄捷運工程並不符合獎參條例子法第9條的規定。

  檢方表示,高雄捷運若有不符政府採購法規範之疑,當時為高雄市長的謝長廷與捷運局長周禮良,自然就要負起責任。而謝長廷與周禮良是否有圖利高雄捷運公司,或有政策失當之處?則有需進一步調查釐清。

  除偵辦高捷案專案小組成員之一的檢察官羅建勛,曾在上月24日以被告身份傳喚謝長廷,以針對高雄捷運是否是用政府採購法規範的部分來進行調查,檢方也計畫在近日內再將謝長廷傳喚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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