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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律師:企業送錢是攀附吳淑珍 扁均不知情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0-23 15:18:25  


  中評社台北10月23日電/陳水扁委任律師石宜琳今天在法庭表示,吳淑珍作風強勢,眾所皆知,送錢扁家企業都是衝著想攀附吳淑珍,陳水扁對妻子吳淑珍收錢介入龍潭等案確實不知情。

  中央社報導,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扁家4大案與部分追加起訴,今天上午9時10分提訊陳水扁開準備庭。儘管審判長鄧振球多次提醒,希望就上訴理由扼要說明,不需涉及案情實體,但3名律師仍聯手講了3個半小時。合議庭諭知中午休庭,下午讓陳水扁與檢察官表示意見。

  3名律師都認為一審判決違反證據原則,像是龍潭案、前101董事長陳敏薰給款扁家等,很多心證都是推論,或是擴張解釋“總統”職權,判決違誤,也不合邏輯。

  石宜琳表示,吳淑珍在前“第一家庭”作風強勢,眾所皆知,是不爭的事實,她當時身為“總統”夫人,達官貴人也都是衝著“總統夫人”附攀,並非“總統”。陳水扁當時擔任“總統”,日理萬機,對吳淑珍的事從無問過。陳水扁確實不知道像是龍潭等案,企業給佣金、吳淑珍收錢介入等情形。

  律師鄭文龍表示,一審認為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提供扁家海外款情資後,扁家開始搬移、洗錢,但事實上,吳淑珍胞兄吳景茂等帳戶,在葉盛茂提供情資之前,就經常辦理資金轉移。他說,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否認為扁家洗錢、證詞與陳水扁一致,一審又認為不足採,顯然一審都是自己推論出一套案情判決,違反證據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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