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中國國家統一模式選擇及內在邏輯
http://www.CRNTT.com   2024-07-28 00:10:12


  中評社╱題:中國國家統一模式選擇及內在邏輯 作者:陳星(北京),福建社會科學院特約研究員、北京聯合大學台灣研究院教授、京台文化交流研究中心研究員、廈門大學台灣研究中心研究員;王藝樺(福州),福建社會科學院現代台灣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摘要】中國的國家統一事業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與中國式現代化語境下展開,獨立自主的國家地位、國家統一與民族復興戰略的協調發展是國家統一模式的重要特徵。與二戰後其他完成統一的國家比較而言,中國的統一屬於“內生型統一”。中國式現代化的快速推進全面重構了國家統一模式的要素結構,從外部環境與兩岸互動結構兩個層面重新塑造了國家統一模式的基本樣貌。兩岸統一的核心是發展問題,中國的國家發展模式可以概括為“發展式統一”。“發展”推動了國家統一量變過程的加速,并越來越多地賦予國家統一模式實質性內涵。

  對中國與二戰後完成統一的國家以及這些國家之間的比較研究是為了更好地觀照中國自己的國家統一問題。①中國的國家統一在特定的語境下展開,具有自己的個殊性特徵。中國式現代化快速推進極大地改變了兩岸互動結構。兩岸交流與合作的深度與廣度不斷擴增,由小規模的人員交流逐步發展為全方位、多層次交流與合作格局,目前正逐步向深層次社會融合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推動的兩岸互動結構根本性改變,開闢出了國家統一模式的理論拓展空間,“發展”對兩岸統一模式的重要影響日益凸顯,“發展式統一”模式的內涵也逐步清晰。這是一種內生於中國式現代化的國家統一模式,與二戰後其他幾個已經完成統一的國家相比,中國的國家統一模式從基本邏輯與形成理路上都有根本性差異。

  一、比較視角下國家統一的“模式”及類型歸納

  國家統一模式之“模式”意涵主要指涉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模式”是為解決國家統一問題而存在,更為重要的是其在具體實踐中已經解決或能够為問題的解決提供可預見的前景;“模式”來源於解決國家統一具體問題時的經驗總結或理論上的邏輯推理,作為方法論,它不是純粹解決具體個別問題的“辦法”,而是對可以解決類似問題“辦法”的抽象。②任何一種模式,都是特殊歷史情境的產物,受特殊的時間、地點和條件的約束,適用範圍有限。特定模式衹在特定的時間、地域及環境範圍內有效,不同時空條件下的模式借鑒必須以具體模式的適用性甄別為前提。因此這裡討論的國家統一模式形成過程首先是一個實踐性問題。其次,特定國家的統一模式衹反映其統一過程及其與環境的互動邏輯,能為其他國家統一決策提供方法論啓發,但不可簡單套用。姑且不說別的國家的統一模式,即使是已經顯示比較成功的“一國兩制港澳模式”,也不太可能與“一國兩制台灣模式”等同。③從這個角度說,經驗意義上的國家統一模式顯然具有不可複製性。

  在比較政治中,國家間的比較主要有最相似系統設計(求異)與最不同系統設計(求同)兩種方法,多數情況是兩者兼用。前者試圖比較具有許多共同特徵的政治系統,以控制某些不同點,同時突出其他不同點的方法,力求識別在相似國家之間不同且能解釋所觀察到的政治結果的關鍵特點;後者比較那些除了待解釋的政治結果和被視為對該結果重要的一兩個解釋因子之外,沒有什麼共同特徵的國家,旨在識別不同國家的相同特點,以解釋特定的結果。④目前學界用來比較二戰後國家統一模式的個案有東西德統一、南北越統一、也門統一等。鑒於中國的國家統一事業尚未完成,因此本文以過程維度入手,從三個國家統一過程的對比(求同)以及與中國國家統一過程對比(求異)兩個層次,交叉使用求同與求異兩種方法,對中國與三個國家統一模式進行類型學探討。

  冷戰體系下大國對這三個國家統一進程的介入是影響國家統一進程的關鍵甚至是決定性因素。在當代國際體系下,國際勢力勢必會介入分裂國家的統一過程,這是國際體系的本質使然。有學者認為,為了主導統一進程,追求統一的國家必須充分觀察和捕捉國際格局的變化趨勢,并創設出一種機制盡可能地利用積極的國際介入,最大程度地屏蔽惡意的國際介入。⑤不過,上述國家屬於冷戰體系下的非核心國家,無論是利用“積極介入”,還是屏蔽“惡意介入”,都必須在冷戰體系下展開,核心國家介入是當時政治對抗格局下的“陽謀”,對這些非核心國家來說絕大部分情況下衹能接受和利用,很難拒絕。對這些國家來說,統一的過程必須遷就於大國博弈格局的變化。儘管有些國家有表面上的自主性,背後卻是大國操控的現實。

  國內政治力量沿著大國鬥爭邊界建構起來并根據大國格局變化安排統一進程。有學者在比較了越南、德國、也門等國家之後,以主權統一為原則,歸納出民族分裂國家統一進程的“武力統一”、“吸收統一”、“經濟優先一體化統一”等模式,并對各種模式的異同尤其是差異性進行了比較,頗具啓發性。⑥不過從更高的抽象層次看,這些“模式”表面上看起來有很大差異,但都具有一個共同特徵,即在大國干預之下,發動統一的一方形成優勢,這種優勢既可以是武力上的優勢,也可以是經濟或者文化上的優勢,然後藉助於國內特定的政治經濟結構完成統一。相較之下,國際因素的重要性在大多數情況下都超越國內因素。因此在討論國家統一問題時,不應過度誇大國內因素的重要性,尤其是經濟聯繫以及情感聯繫等因素,須與國際形勢配合才有可能發揮關鍵性影響。以經濟聯繫為例。兩德統一是經濟聯繫發揮重要影響的典型個案。西德憑藉自身強大的經貿實力,給予東德各項優惠條件,通過兩德間密切的經貿關係,克服兩德間日益加深的疏離感,使東德分離主義“劃界政策”無法得逞。⑦不過如果考慮到德國統一的具體情境,如果沒有蘇聯的崩潰與美國和歐洲的支持,東西德經濟聯繫的加強并不必然導致國家統一。

  機會之窗的出現更是與大國格局變化息息相關。國家統一的機會之窗以不同形式存在。對於武力統一的越南來說,機會之窗在於能否利用國際格局得到足够援助,然後才是誰能打贏內戰的問題,勝利者自然能成為主導者,內戰的勝利很大程度上就意味著統一的完成。德國(也門亦大致類似)的“機會之窗”直接與雅爾塔體系的崩潰有關。西德抓住美蘇均不反對統一的機會,迅速啓動貨幣聯盟,促使兩德經濟統一水到渠成,推動了兩德統一的快速發展。⑧科爾總理後來回顧說:“我們德國人獲得統一的機遇僅僅在四至五個月的時間裡。過了這段時間,機會就失去了。”⑨可以看出,所謂抓住“機會之窗”其實就是依據“阻力最小原則”,利用國際情勢變化,抓住主要矛盾,快速完成國家統一。

  從上述三個維度上來說,中國情況與德國等三個國家大為不同:首先在當前的國際格局中,雖然也面臨著外部勢力介入的威脅,但中國是一個大國,具有戰略自主性,隨著綜合實力快速增長,拒止外部勢力介入台海的能力越來越強,大陸牢牢地掌握著兩岸關係發展的主導權與主動權。更重要的是,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家統一是中國的核心利益,中國在國家統一的安排上具有較強自主性。中國的國家統一在中國式現代化的語境下展開,立基於民族復興訴求及兩岸人民共同參與中國式現代化并共享紅利與機遇的兩岸關係進化模式成為國家統一的堅強支撑。在這種情況下,國家統一的“機會之窗”可以自己創造,是否符合中華民族和兩岸人民利益以及是否符合民族復興目標是“機會之窗”認定與選擇的基本原則。以上述比較情形而言,受國際格局影響較大并缺乏相對自主性的國家統一模式可以稱為“外源型統一模式”,在中國式現代化語境下以兩岸繁榮和共同參與民族復興大業為基,并在這個過程中逐步增強國家統一動力的統一模式可以稱為“內生型統一模式”,“發展”是內生型統一模式的重要支點,體現了中國國家統一模式的獨有特徵,因此也可以稱為“發展式統一”。

  二、中國國家統一模式的基本內涵

  中國國家統一事業依托於中國式現代化以及兩岸密切交流合作的基本情境展開,同時又需要面對中美競爭格局變化及國際環境變化帶來的影響。作為具有戰略自主性的大國,中國的國家統一進程依托現代化進程展開并協調推進。易言之,與上述三個國家相比,中國的國家統一模式具有較大自主選擇空間,可以從整體國家發展戰略的高度協調推動國家統一進程,并將國家統一進程納入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之中;同時,中國也有較大的自主性從民族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發進行路徑設計。“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即是從民族整體利益出發設計出來的統一方案,隨後的“和平發展”與“融合發展”則將兩岸繁榮、共同發展的訴求付諸實施,扎扎實實推動“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案的落實。中國國家統一需要解決的問題與上述三個國家的經驗大異其趣,故而其表現形態、路徑選擇都會呈現出強烈的差異性。中國的國家統一模式是國家統一實踐經驗的總結與升華,具有自己獨特的內涵。

  反對外部勢力干涉,以我為主建構國家統一模式。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問題,但台灣問題的解決受到國際關係尤其是中美關係影響也是不爭的事實。美國自二戰結束時起一直宣稱自己在台灣有重大戰略利益,而且一直把台灣當作牽制中國的重要棋子。冷戰結束之後,隨著中國式現代化進程的推進,台灣又成為美國遏制中國發展的重要工具。近年來隨著中美競爭的加劇,美國加大了支持“台獨”分裂勢力的力度。不過與二戰以後其他國家統一模式相比,中國的國家統一具有兩個方面的不同特徵:一是中國是在中國式現代化與民族復興的語境下推進國家統一進程,中國政府在處理兩岸事務上保持高度戰略自主性,可以隨中美關係格局變化調整國家統一政策;二是台灣問題在中美各自的戰略利益譜系中具有不對稱性。國家統一對中國而言是核心利益,對美國而言台灣的價值則隨著中美關係格局變化而發生變化。外交政策的獨立自主性決定了中國國家統一模式選擇的自主性,可以在實現國家統一與國家發展戰略動態平衡的基礎上,推動國家統一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有機結合,實現中華民族利益的最大化。

  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堅決反對“台獨”分裂行徑,堅決反對外部勢力干涉,牢牢把握兩岸關係主導權與主動權。⑩兩岸關係主導權與主動權係指根據國家與民族利益制定國家統一路綫并付諸實施的自主性與能力,是戰略層面駕馭兩岸關係走向的能力。自1949年以來,雖然海峽兩岸雙方各自對內行使管理權,彼此間一直對立甚至敵對,也都曾經甚至迄今都否定對方,⑪但從法理上說,兩岸政治定位簡單而清晰: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遺留問題,中國的主權與領土自1949年以後沒有分割,也不容分割。對台灣當局和島內絕大部分政治人物來說,對兩岸政治定位的扭曲性認知不過是政治利益算計的外化表達而已。民進黨以反國民黨起家,長期把“台獨”當作“神主牌”,有推動“台獨”路綫的強烈衝動,2024年賴清德上台之後,“倚美謀獨”的態度更加明確;國民黨則喪失兩岸論述主導權,在泛綠所謂“主體性”論述壓力之下對“統一”陣地已形同棄守。此外,台灣當局對美國依賴甚深,兩岸政策較少自主性。因此台灣政治人物對國家統一或堅決拒止,或首鼠兩端,兩岸政治關係的發展自然是波譎雲詭,陰晴不定。因此遏制“台獨”冒進,保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融合發展的勢頭,持續提升兩岸人民福祉,保證兩岸關係向國家統一的方向發展,是把握兩岸關係主導權與主動權的核心內容,也是推動國家統一事業不斷推進的重要保證。

  增加中國式現代化的兩岸參與度,以發展為中介橋接兩岸社會,不斷擴大“兩岸間社會”的規模,構築兩岸新聯結。這裡的“兩岸間社會”主要指涉兩岸同胞特別是台灣同胞參與中國式現代化而形成的兩岸聯結,并非一個獨立的社會形態。兩岸間社會鑲嵌於兩岸社會,以參與兩岸共同發展的形式不斷擴大兩岸聯結的規模,改變了兩岸互動的基本結構。從廣義上說,自兩岸開始交流與合作開始,兩岸間社會就一直存在,參與創造并分享大陸發展紅利是其基本訴求。兩岸間社會是一個過渡形態,存在於兩岸政治對立到國家完全統一期間,是兩岸和平發展不斷深化的自然結果,也是兩岸互動結構由對立轉為對立與合作共存格局的體現。祖國大陸在兩岸政策上聚焦民生議題,在挫敗“台獨”分裂活動的同時,將兩岸政治對立及所謂“政權之爭”轉化為一場滿足兩岸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和需求的競爭。⑫隨著兩岸交流與合作的加深,兩岸間社會加速融入中國式現代化進程是必然的趨勢,具體表現是台資企業深度參與大陸的產業鏈重構,兩岸社會融合也相應加速。兩岸新聯結的內容不斷充實,結構不斷優化,成為政治對立尚未結束情況下推進國家統一工作的重要支點。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