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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 |
中評社香港7月26日電(記者 林艷)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七一講話中對“一國兩制”在港實踐經驗和啟示進行了規律性總結並提出了“四個必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日前接受中評社記者專訪,分析了這“四個必須”對“一國兩制”未來在港實踐的重要指導意義。
田飛龍表示,四個必須是習主席在十八大以來持續思考、指導中央治港以及香港發展過程中,不斷提煉總結出來的規律性經驗。從我專業的角度來講,實際上是“一國兩制”的法理體系,四個必須有統籌兼顧、重點突出、主次分明而有效展開,這樣香港“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才能夠建立健全、行穩致遠。這四個必須有一些是以前政策論述當中已經提過的,也有一些很有新意,主要體現在法理和法治思想高度,習主席對“一國兩制”規律的準確把握。
田飛龍認為,其中最關鍵的一點是突出“一國”的權威性。在以往處理“一國”和“兩制”關係中比較疏於表達或是不夠聚焦,而這一次則突出“一國”的中心地位和聚焦性。習主席講到“一國兩制”方針中,“一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最高原則,基於這個最高原則:一方面可以解釋和正當化十八大以來中央積極有為治理香港的一切決策和立法;另一方面也能夠矯正“一國兩制”法理體系當中偏重“兩制”而疏於“一國”的偏頗,為“一國兩制”未來發展確立正確的法理指導原則。
田飛龍表示,習主席在第二個必須里提到,全面管治權和高度自治權相統一,這就是“兩權結合論”。“一國兩制”要想健全,要想達到良政善治,就要善於將全面管治權和高度自治權結合起來。此次論述中還具體突出了全面管治權是高度自治權的源頭,這也有利於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可以在憲法、基本法構成的憲制秩序中各盡其職、相互配合,共同承擔起治港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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