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2 】 
中國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思維與前瞻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8-21 18:28:02  



  (二)關於不良資產二次剝離

  一九九九年剝離了1.4萬億元,本輪改革又剝離,社會各界對此提出了不少質疑。的確,2002年國有銀行不良資產餘額為21350億元,不良貸款率為25.12%,龐大的不良貸款是國有銀行發展的沉重包袱,因此再次剝離也是不得以而為之。

  也要看到,在本輪改革中,不良貸款處置的制度性建設卓有成效:1、處置方式的市場化。央行對可疑類貸款採取了市場化招標,由四家資產管理公司投標,並按承諾的最低回收率歸還央行再貸款本息。2、對不良資產責任人追究。結合不良資產處置,三家銀行共處理不良資產責任人近六萬人。3、控制不良資產的制度建設。為保證以後不再出現大量的不良資產,有關部門加強了控制不良資產的制度建立,各家行在改革中建立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新的經營管理層開始運作並逐步發揮作用,加強了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並通過上市加強了市場約束。

  由於有這些制度的保障,本次剝離有可能是“最後的晚餐”。在正常運營情況下,未來不會出現再次剝離大量不良資產的情況。

  (三)關於引進戰略投資者

  這是改革過程中出現爭議較多的一個問題。中國銀監會唐雙甯副主席曾用“安全論”、 “無用論”、“賤賣論”、 “排斥論”做了較為精闢的概括。同時,本文認為,這些爭議或質疑也表明戰略投資者的引進制度還需進一步完善。

  首先,關於“安全論”, 有觀點認為外資進入中國銀行業會削弱國家的控制力,影響金融安全。但應看到,改革中明確了國家對銀行的絕對控股,並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來確保國家絕對控股地位的實現,因此總體上將不會影響金融安全。

  其次,關於“無用論”, 有輿論認為,國有商業銀行通過重組和改制,財務狀況顯著改善,並不需要戰略投資者的資金,因此不應引進戰略投資者。對此,應看到,國有商業銀行引進戰略投資者,主要目的不是為了引進資金,而是為了引進先進的管理經驗和技術手段,促進國有商業銀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高國有商業銀行的自主創新能力和經營管理水準。希望通過引進資本實力強大、擁有先進經營管理經驗的戰略投資者,用較少的代價換取戰略夥伴的先進管理經驗和技術,特別是在產品開發、定價、風險管理等核心競爭力的領域中獲得戰略夥伴的合作,使銀行在較短的時間內提高經營管理水準。

  第三,關於“賤賣論”, 有不少人認為,銀行向戰略投資者轉讓價格過低,賤賣了國有金融資產。對此問題應辯證看待:一是要對國有銀行的價值有一個客觀的認識。儘管改制後的銀行財務狀況和公司治理有較大的改善,但這種改善祗是初步的,並沒有達到國際較好上市銀行的水準。從銀行內部看,還存在很多問題,銀行的外部環境還有待優化,因此對中國國有銀行的價值判斷不能過分樂觀。二是戰略投資者對投資國有銀行還有一些顧慮,戰略投資者對銀行資產品質和管理能力的擔憂會影響其對銀行價值的判斷;同時由於明確了國家的絕對控股地位,要求戰略投資者承諾其少數股東地位的安排,這些因素均會影響國有銀行的股權定價。三是國有商業銀行股權轉讓價格也包含了技術援助的成份,與此同時,引進海外一些知名的機構作為戰略投資者也有利於提昇IPO價格和國有資產價值,因此股權轉讓時產生一部分折價是合理的。四是戰略投資者引進制度也需要進一步完善,本文認為,一對一談判的交易形式也是導致賤賣指責的一個重要原因。舉例來說,當前廣東發展銀行引進戰略投資者的問題同樣處於懸而未決的狀態,但這裡面大家擔心更多的是金融安全問題而不是賤賣問題,因為它採取的是三家機構公開競標的方式。這說明,建立戰略投資者引進的競爭機制有利於消除“賤賣論”, 而由於戰略投資者數量少被迫採取一對一談判方式,即使賣得高也容易被指責為“賤賣”。

  第四,關於“排斥論”, 不少學者認為,國有商業銀行引進戰略投資者,不應僅僅引進境外機構,應更多引進境內機構,金融業對外開放的同時也應對內開放。本文認為這一觀點是有道理的。事實上,從具體操作環節來看,當前對境內投資者的引進並沒有額外的條件限制,祗是國內實業公司入股銀行容易帶來關聯貸款問題,如德隆危機等;因此,無論是監管機構還是銀行自身,對國內實業公司入股都持謹慎態度。同時,國內的金融機構由於分業經營、避免同業競爭的限制,還難以作為戰略投資者入股國有銀行。另外,資金門檻過高也是國內投資者進入的現實障礙,依據監管層對戰略投資者出資比例不得低於5%的規定,投資任何一家國有銀行都需人民幣資金上百億,國內民間資本鮮見有此實力者。

  (四)關於上市

  有觀點認為國有銀行無須上市。這一觀點是值得商榷的,上市對銀行帶來的產權多元化、改善公司治理、形成資本金補充機制等諸多好處就不一一列舉了,海外上市還有兩個好處:一是監管嚴格、標準國際化;二是有利於提昇銀行知名度,參與國際市場競爭。

  因此,當前應推進國有銀行的境內外上市。特別是隨著股權分置問題的漸次解決,國內資本市場日富投資價值,因此應採取H+A的方式兩地上市,讓境內投資者分享國有銀行改革發展的成果。

國有銀行改革發展前瞻

  (一)股份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應看到,股改後的國有銀行與發達國家大銀行相比更多的祗是“形似”,要達到“神似”,還需進一步深化改革:1、繼續完善公司治理,加強內部風險控制,保持資產品質和盈利能力的穩定和提高。2、加強資訊披露工作,提高透明度,樹立國家控股的公眾銀行良好形象。3、深化人力資源改革,加快分支機構改革,確保新機制、新體制在全系統全面、有效運行,實現總分行上下聯動,將改革向縱深推進。

  (二)優化金融生態

  金融生態即金融發展的外部環境問題,作為國有銀行發展的外部支持,中國金融生態有待優化:1、不斷提高宏觀經濟政策制定的前瞻性、科學性,減少經濟波動,為銀行的發展創造穩定的可預期的環境。應看到,中國每一輪經濟的大幅波動和調整,最大的後果就是製造了大量的不良資產。2、政府要轉變職能,提供公共服務,不干預銀行經營。3、完善金融稅收政策,一是要統一內外稅賦,為國內銀行發展創造平等的環境;二是要適當降低稅賦,如營業稅的降低甚至取消等。4、繼續完善法律環境,要加大對債權人的保護,嚴厲打擊逃廢債行為。5、完善信用環境,要從信用制度建設和信用文化建設兩個方面進一步完善社會信用環境。

  (三)適時啟動中國農業銀行改革

  農行是目前唯一一家尚未股改的國有銀行。近期,圍繞農行改革路徑問題出現了較大爭議,有“整體股改”說,也有“分拆股改”說,後者又分為業務分拆和區域分拆。
本文認為,由於農行“點多、面廣、鏈條長”的經營狀況以及其在農村金融方面的獨特優勢,因此改革模式將不同於其他三家國有銀行。農行改革的目標應是一般性與特殊性相結合:既要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以達到國有銀行改革的基本標準,又要滿足金融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這一現實需要。要實現這一目標,按省域分拆股改應為最優選擇。此問題筆者以前曾有專文論述,此處就不展開了。當然,這祗是學術觀點,農行改革究竟如何推進還有待於決策層高瞻遠矚、統籌把握。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06年8月號,總第104期) 

【 第1頁 第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