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3日電/眾所矚目的台灣“國務機要費”案,將在五二○陳水扁卸任後,案情再掀高潮。有檢察系統人士認為,基於訴訟經濟、避免見解分歧,建議“解鈴還需繫鈴人”,“國務機要費”案的後續偵查工作,最好仍由原承辦檢察官陳瑞仁繼續完成。
不過,“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陳聰明表示,他對陳瑞仁的能力相當肯定,但目前尚無找陳瑞仁回來接辦的計畫。他認為,陳瑞仁目前不是特偵組成員,若貿然找他歸建處理此案,恐遭流言非議,全案後續調查工作,將由現任特偵組成員依法處理。
中國時報報道,外傳陳水扁五二○一卸任,特偵組就立刻偵結起訴一事,陳聰明表示絕不可能。陳聰明強調,任何案件都須在完成合法傳喚等相關法律程序後,才能結案。
特偵組說,陳水扁具有“總統”身分,特偵組在五二○之後,才能彙整當年“國務機要費”案封存資料,簽分“特偵”字調查,依被告身分傳訊陳水扁說明,依法陳水扁可以請律師辯護,充分行使防禦權。
當年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案,依貪瀆罪嫌起訴陳水扁太太吳淑珍等四人,起訴書並明確將“總統”陳水扁列為共犯,等候他卸任後再行追訴。
有法界人士認為,為了避免出現見解歧異,影響檢方形象,建議“國務機要費”案,仍由原承辦檢察官陳瑞仁偵辦。而且,陳瑞仁因偵辦過“國務機要費”案,深知案情重點、卷證及偵查技巧,案子在他手上,應該可以“速偵速結”,不會因不同檢察官偵辦,又將案情重新調查一遍,以致浪費訴訟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