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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知即將被無罪釋放,58歲的趙作海失聲痛哭。 |
佘祥林案的陰霾還未褪盡,河南商丘的趙作海案便又重蹈了前者的覆轍。時隔10年之後回到村里的“被害者”趙振裳,無疑等於給當地公檢法臉上狠狠地抽了一記耳光。輿論質疑,一名無辜的公民,居然可以被“三堂會審”定成死罪,公民權利如此脆弱,如果不是“被害者”活著回來,趙作海還有出頭之日嗎?早已被現代文明唾棄的“刑訊逼供”為何屢屢發生?當地有關部門會不會“手下留情”、網開一面,使責任追究不了了之?本社匯選有關論點,供讀者參考。(評論員:柯 冠)
第二頁:死者歸來 趙作海冤獄十一載 第三頁:刑訊逼供 多少錯判戕害正義
第四頁:黑幕重重 政法委“開會定凶手” 第五頁:問責無力 國家賠償一賠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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