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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惠及民生
http://www.CRNTT.com   2022-03-02 18:27:55


  近日,人社部相關負責人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我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已從今年1月1日起實施全國統籌。在此時間節點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是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舉措之一,體現了國家完善養老保障體系的決心。

  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是由於我國區域之間發展不平衡,各省之間養老保險基金結構性矛盾突出。全國統籌是在全國範圍內實現統一制度規定、統一調度使用基金、統一經辦管理、統一信息系統等。通過統一繳費比例、繳費基數實現籌資公平,通過統一計發基數、統一待遇項目及調整機制等實現待遇公平,雖然這并不意味著大家到手的養老金一樣多,但執行標准統一後,各地養老金的差距會縮小。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建立於上世紀90年代,從縣級統籌起步,統籌層級逐步提高。2018年7月,我國啓動基金中央調劑制度;2019年正式上綫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以及逐步統一養老保險的單位繳費比例,都為實施全國統籌打下了基礎。實施全國統籌的好處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方面,養老保險統籌層次越高、參保人數越多,風險分散的範圍就越廣,基金的抗風險能力就越強;全國統籌制度實施後,地區間養老保險基金當期餘缺將得到調劑,困難地區的養老金發放更有保障。另一方面,全國統籌實施後,勞動者的養老金權益不會再因流動就業而受到影響。我國是人口流動大國,在全國統籌前,只要有工作變動,就要轉移社保。全國統籌後,無論是社保資料的修改,還是手續的轉入轉出都會簡化,也無需回原參保地填寫各種表格,可以有效節省勞動者的時間和經濟成本。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有利於各地結餘資金的再分配,也使各地負擔得以均衡,但也會面臨新問題。一是不同省份間經濟發展水平差異、人口分布不均衡的狀況仍然存在,為兼顧效率和公平,還是要努力縮小區域經濟發展差距,增強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性和公平性。二是統籌層級提高後,基金管理難度和運行成本會增加。這就要強化中央和地方養老保險支出責任分擔機制,做到“全國一盤棋”。三是要加強基金運營監管。繼續完善安全穩定的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實時准確地登記、更新本地參保者的個人基本信息,使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之間實現信息共享,既為中央政府的統一管理提供依據,也能助益養老保險運營流程、基金調度的有效監管。

  需要注意的是,在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個人養老金來源有三個渠道:第一支柱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支柱是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第三支柱是個人養老金。國家在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夯實第一支柱的同時,也在大力發展後兩個支柱。對此,既需要企業積極承擔社會責任,也需要個人提升風險管理意識。近日,國務院發布的《“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也明確提出要促進和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發商業養老保險;鼓勵金融機構開發符合老年人特點的養老金融產品。目前,針對農民工、靈活就業人員、新業態從業人員等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群體,中國銀保監會從2021年6月起試點專屬商業養老保險,已為近萬名快遞員、網約車司機等新業態從業人員提供養老保障服務,今年3月起這項試點擴大到全國。2021年9月開始的養老理財產品試點,也旨在通過創設符合長期養老需求和生命周期特點的養老理財產品,拓寬居民財產性收入渠道。總之,“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的市場化程度越高,就越能為參保人員退休後的養老生活提供有益補充。(來源:法治日報 作者:張俊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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