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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遲還房貸?具體情況要具體對待
http://www.CRNTT.com   2022-04-13 15:34:42


  近日,多地市民在網上求助,希望能延緩房貸還款期限。#因疫情推遲還房貸可行嗎#的話題也登上了微博熱搜。而對於這個問題,目前不同銀行回應不一:有的銀行表示可以考慮,有的銀行則不行,有銀行在部分地方可以,在另一些地方不行。

  疫情影響究竟能否構成延期還貸的免責事由?從法律上講,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80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什麼是不可抗力呢?民法典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一般來說,自然災害、戰爭、災害性事故都符合上述條件。比照當前疫情態勢,“三不能”的特點還是比較顯著的。從實際情況看,疫情對某些行業及其從業者影響較大,造成其暫時收入下降以致不能按時還貸(履行遲延)的情況,的確可能存在。因此,若購房者確因疫情影響暫時無法按期還貸而申請遲延履行,合乎法律規定,亦在情理之中。

  但問題還有其另一面。大面積房貸斷供,不僅可能會影響個體和家庭的穩定,對銀行和房地產業也會帶來一定程度的衝擊。因此,貸款銀行一般會利用征信系統,及時跟蹤購房者還貸情況,督促其按時履行義務。正如某商業銀行從業人員所說,房貸還款延遲一天就會影響征信記錄,延遲3個月將會啓動訴訟程序。“兩難”之下,不同銀行對於延期還貸申請態度不一,也就容易理解了。

  一邊是購房者的實際困難,一邊是巨大的征信壓力,如何協調?我們可能需要一種更為明確、務實而負責的態度。對於因疫情影響確實無法按期還貸的人來說,別說記入征信,就算提起訴訟,不可抗力也屬於合法、正當的免責事由。須知,如果不分具體情況和原因,將無法按時還貸的情況一律記入征信,不但不符合民法典原則,對督促及時還款還可能適得其反:不良征信記錄對於人們經濟“翻身”的負面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因此,破解上述“兩難”,出路顯然不在各家銀行對相同情況“態度不一”,而在於能够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同等情況同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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