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3日電/中國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推出綠色債券試點計劃,鼓勵更多外資流入發展迅速的資產類別,為非金融機構類實體發債鋪路。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NAFMII)於2015年12月發出綠色債券發行指南後隨即推出試點計劃。綠色債券試點計劃和指南是中國轉型成為綠色經濟、低碳經濟的措施之一。
計劃規定發行者需要為擬投資項目安排獨立的專業核證,並遵守年度報告和若干會計準則(例如需要開立獨立帳戶收集債券所得款)。該單獨發布的指南與綠色債券準則與國際資本市場協會(International Capital Market Association)發布的自願性綠色債券準則大致相同。這些指南均指明所得款只可用於綠色資產和項目;對所得款配置進行規範,包括資產隔離程序;對決策程序和債券未來表現目標有嚴格的環境資料披露要求;及鼓勵發行人在發債前安排第三方進行查核。
綠色債券發展勢頭良好
1月份,兩家中資銀行成功發行綠色債券——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發行境內首單綠色債券,籌資200億人民幣;興業銀行發行總值100億人民幣的綠色債券。上海浦東銀行的發債項目超額認購兩倍,後再於綠色債券市場籌集150億人民幣。
除了金融機構之外,其他企業也對這個市場虎視眈眈,以便為日後的業務發展募集資金。在2015年7月份,可再生能源公司新疆金風科技發行首只美元綠色債券,獲得近5倍的超額認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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