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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修複後的翠湖水質明顯改善。 |
中評社北京4月17日電/4月16日,國務院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根據“水十條”,到2020年,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總體高於93%。到2030年,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總體為95%左右。
浙江在線訊,記者從省環保廳了解到,浙江部分工作已接近或達到“水十條”的要求。
全省黑臭河清理比例超九成
去年飲用水質達標率87.8%
浙江集中治理水環境可以追溯到2004年,第一輪“811”環境治理行動的重點就是全省八大水系及運河、平原河網,11個設區市,11個省級環境保護重點監管區,目的就在於扭轉惡劣的水質。
十年後的2014年,浙江啟動“五水共治”,全年累計整治黑、臭河4660公里,約占上報河段的約91%,全省半數以上設區市年內完成了“清三河”工作。
浙江省環境監測中心提供的《2014年度浙江省環境質量概要》顯示,去年,設區市主要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87.8%,即達到或優於Ⅲ類。
浙江省環境監測中心工作人員解釋,由於去年錢塘江潮汐和地質因素導致鐵錳過高,達標率較2013年下降了4.7個百分點。如果杭州市鐵、錳不參與評價,達標率可以達到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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