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5日電/這幾天,東航“罷飛”事件備受關注。3月31日,東航雲南分公司從昆明飛往大理等地共14個航班,飛到目的地上空後,又返回昆明,導致乘客大量滯留。而同一天飛往上述地區的其他航空公司航班則照常起降。有工作人員透露,背後原因是飛行員的勞資糾紛。有評論分析,此事體現“航空業人力資源行政管制與市場定價之間的激烈沖突”。
不過,事情却變得模糊起來。面對媒體,航空公司黨辦工作人員堅稱,返航是天氣原因造成的。記者追問,中國民航的安全標准是統一的,爲何其他航空公司的飛機能降落?對方稱,“什麽條件下降落,還跟一家公司的安全文化有關系”。
新京報今天刊登社論說,顯然,以企業自己的“安全文化”,來解釋同一天十幾架飛機同時返航,實在牽强了一些。而最新的進展更令人擔憂,此前,曾有媒體報道民航總局可能給罷飛帶頭人終身停飛的處罰,而據央視報道,民航總局宣傳部工作人員回應:“沒有開過會,沒有說過話,沒有表過態”;“業務的情况我們不是太了解,宣傳上,東航給我們的說法就是天氣原因”。
東航自己的說法,顯然不能作爲官方定論。此事影響惡劣,對于各種疑問,應該予以澄清。民航總局作爲監管者,應該是事實的最高“判官”,有責任徹底調查此事。
當然,簡單地把責任推給天氣,對誰都有好處。于東航公司而言,可以規避掉一大筆賠償金,因爲天氣原因屬不可抗力,而“罷飛”却是對乘客的違約;再者,解釋爲天氣原因,也可以爲主事者推掉責任。
于飛行員而言,想來也有好處,要不然當初爲何不直接打著“罷飛”之名?他們不願公開講“罷飛”,但又想達到施壓的目的。現在,施壓的目的顯然達到了,如果再承認是罷飛,就極可能面臨終身禁駕的懲罰,所以,默認是天氣原因造成的,顯然成本最小、收益最大,何樂不爲?
由此看來,責任推給老天,皆大歡喜。可果真如此嗎?
社論說,被“挾持”的乘客怎麽辦?他們的損失,就這樣被“天氣原因”輕輕帶過了?如果飛行員講明是“罷飛”,也提前告知了航空公司和乘客,那他們完全可以改乘其他公司的航班,而現在呢,稀里糊塗地被帶到目的地上空,又稀里糊塗地被帶回來,最後被告知,是天氣原因,屬于不可抗力,那麽,恐怕有關部門拿不出充分的證據,他們很難信服,也不會滿意。
被隱藏未解的勞資矛盾怎麽辦?此事件引發了公衆對飛行員待遇問題的高度關注,也促發了對航空業人力資源困局的思考,這本是解决問題的大好機會。如果各方能站出來,陳述立場,表達訴求,那麽,即便不能從此建立完備的制度,至少能朝這個目標更近一步。但現在,整個事件變成了“天氣事件”,各方又選擇了沉默,問題的解决只能在私下進行,制度建設再次被擱置。
如此說來,無論如何,此事需要一次徹底、公開、獨立的調查。
社論指出,經過調查,如果不是罷飛,需要更詳細說明情况,解釋爲什麽其他航班均能正常起降,而東航航班集體返航;如果是罷飛,必須查清楚原因,依據法律處理“罷飛”行爲及其所造成的後果,包括賠償,幷解决好罷飛背後的勞資問題,避免再發生此類事件。盡管各方都不願看到“罷飛”的情况出現,但如果真的發生了,更不能因爲不願承認而遮遮掩掩,文過飾非。這關乎東航自身的形象和聲譽,也關乎整個民用航空事業的發展。
民航總局的官員表態:“民航總局會一直關注此事的發展,不讓消費者利益受損。”好了,既然思路已如此清晰,那就趕緊行動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