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4月14日電/針對“國務機要費案”,台北地院今天再度傳喚被告吳淑珍以及馬永成、林德訓,到庭來詰問對質。TVBS報道,吳淑珍律師問馬永成,到底他過去簽核帳冊時,有沒有發現裡面包含非因公支出的單據,馬永成說,他不是專業的會計人員,陳鎮慧叫他簽名他就簽名,對於內容他完全不知情。
但律師問他,難道他都沒有發現,其中有部分是不能核銷的嗎?馬永成回答,他的長官是陳水扁,他不可能去質疑他的長官,到底有沒有去審核自己使用的“國務費”,更何況“總統”絕對是因公支出的,所以他才不會過問陳水扁,是如何來使用“國務機要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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