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4月30日電/台北地院上午審理“國務機要費案”,扁家帳房陳鎮慧繼續與陳水扁進行對質。陳鎮慧表示,吳淑珍交代放到國泰世華保險室的錢,最多的時候有11億元,錢的來源,她不清楚,吳淑珍告訴她,錢是選舉捐款,慢慢放進去的;在陳水扁詰問時,陳鎮慧雖表示有關的存、匯款都是吳淑珍交辦,但她也強調,吳淑珍都有拿陳水扁的存摺和印章去辦理。
聯合晚報報道,陳水扁在詰問帳房陳鎮慧時,試圖以切割的手法,凸顯要求陳鎮慧辦事,一切都與他無關,全都是吳淑珍要求交辦的,陳鎮慧表示,通常都是吳淑珍臨時打電話給她,她到官邸時,吳淑珍才會告訴她要去那邊存款,或到那裡匯錢。
陳鎮慧表示,檢方起訴指領得“國務費”的機密費後,又向會計處重複領取,是林德訓主任指示交辦的,錢最後都交給吳淑珍,陳鎮慧說,吳淑珍通常會保留她製作的明細表一個月的時間,待新月份的明細表製作好後,吳淑珍會把上個月的明細表拿給她,並交代要處理掉。
陳鎮慧表示,她沒有作過出納的事,她只處理“國務費”的核銷和吳淑珍、主任交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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