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旦招生“確認書”事件在網上引起了很大轟動,激起很大爭議,有人在罵複旦無良不守信用,有人在同情這個高考狀元。不管是質問還是同情,想必都不可能改變陽陽與複旦擦肩而過的事實。而在事實面前,最需要的理性是講公平正義,而不能只是情緒化,只是在想當然。
只要真的了解高考招生模式與規則,理性分析這起事件的細節真實,就一定會明白,陽陽未被複旦錄取其實一點都不“冤”。說白了,這種結果就是按照相關游戲規則操作的結果,就是符合程序正義。只要有起碼的法律常識,也都明白與招生老師簽署這種“複旦大學2015年專家組咨詢確認書”,根本就沒有半點法律效力。更何況,確認書也只是確認“推薦”,而不是錄取。而且,陽陽也沒有完全按照複旦招生老師要求來填志願,而是在她母親強烈建議下,在平行志願中又填了另一所上海高校,結果被這所學校錄取。
更重要的是,盡管陽陽考分與複旦在渝錄取最後一位的分數相同,但是,按照規則,相同分數的情況下,若是文科,要比誰的文綜分數高,而陽陽文綜比另一名考生少了4分。在這種情況下,陽陽被刷下來,原本就是很正常的事。這一切都說明,這起“高考狀元與複旦簽確認書後未被錄取”的事件之所以引起轟動,還是炒作高考狀元的結果(盡管只是屬於地區狀元),還是對複旦這種名校過度崇拜的驅動。這種炒作,這種盲從,恰恰反證現在很多人缺少契約精神,缺少理性思維,缺少對程序正義的敬畏。
其實,類似陽陽這種所謂的“遺憾”,實在是太多太多了。同樣考分沒被複旦錄取,這實在是無需要放大的遺憾。想當年,在我考大學那會,都是先填志願後考試,膽小保守的,報個普通高校,結果分數超過清華北大複旦的,還不知道有多少了。即便是現在,同樣考分沒被錄取是遺憾,那些差個1分2分的沒被錄取,難道就不遺憾了?這種分數過度“精細化”的思維,說到底,還是應試教育的結果,是人在成為“分數的囚徒”,沒有走出陳舊的思維誤區。
我覺得,比質問複旦更重要的,比同情陽陽更重要的,就是要說清楚這件事本身是否有悖法律精神,是否有違程序正義,是讓一個經過高考的學生不再繼續做“分數的囚徒”了,是讓整個社會盡快走出那種可怕的名校崇拜思維了。其實,只要真的多點專業精神,只要對人生有更為長遠的籌劃,就一定會明白,錯過複旦的委屈遺憾更多還是屬於沒能實現“面子最大化”,完全就屬於“莫須有”。如果只是沉浸在這種委屈情緒中,恐怕被她辜負的,既有錄取她的大學,又有自己未來的人生。(來源:晶報 作者:單士兵 本文略有删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