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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非法銷售疫苗案,警方抓捕龐某衛現場。 |
疫苗安全事關億萬群衆的生命健康,然而近日曝光的山東濟南非法經營疫苗系列案件卻嚴重影響了百姓對疫苗質量安全的信心。日前,國務院公布并施行了《國務院關於修改〈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決定》,要求嚴格疫苗監管,規範接種行為,堅決保障疫苗接種安全。專家認為,改革疫苗監管的法律制度,有利於構建更為合理的疫苗安全網絡,保障接種安全。
取消疫苗批發環節
目前,我國將疫苗分為兩類,第一類疫苗是指政府免費向公民提供,公民應當依照政府的規定受種的疫苗;第二類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費并且自願受種的其他疫苗。
中國醫藥工程設備協會會長顧維軍認為,山東濟南非法經營疫苗系列案件暴露出第二類疫苗流通鏈條過長,處在整個鏈條上各個節點的疫苗批發企業、疾控機構、接種單位層層加價,流通過程牟利空間巨大,鏈條上各相關方參與非法經營疫苗的利益驅動明顯,使得非法疫苗商販很容易獲得“可乘之機”。
條例規定,取消疫苗批發企業經營疫苗的環節,明確將疫苗的采購全部納入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第二類疫苗由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組織在平台上集中采購,由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向疫苗生產企業采購後供應給本行政區域的接種單位。
“由疫苗生產企業直接向縣級疾控機構銷售和配送第二類疫苗,簡化了流通環節,有助於對第二類疫苗流通進行監管。同時,規範疫苗采購渠道,強化配送管理,也保證了第二類疫苗采購的公開、透明、規範。”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宋華琳說。
全程冷鏈“不斷鏈”
在宋華琳看來,疫苗監管旨在確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