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馮勇軍送“不作為”錦旗的具體行為是否涉嫌違規,目前警方已給出基本定性,至於是否認定和最後的懲處仍有待檢方進一步核實和最終處理。如果馮勇軍確實存在行為失當,則應依法進行處理。
從新聞來看,對馮勇軍給當地政府部門送錦旗不是第一次,2007年和2014年,馮勇軍曾兩次給縣裡相關部門送表揚錦旗,當時接待的領導均一一笑納,與此次形成鮮明反差。這才是引爆公衆不滿的焦點。
對於當地政府,其實若能保持謹慎和謙遜,將“不作為”錦旗接下來,并認真傾聽馮勇軍等人反映的情況和提出的意見,針對其具體問題提出解決方案,不僅是正確的行為方式,更可獲得群衆的支持和認可。
而對於上級主管部門,認真查清事件所暴露出來的“不作為”行為是否存在才是最重要的事情。近年來,國家對政府部門不作為或者亂作為都采取了強硬的措施,這是關系民生福祉的重要工作,不得怠慢。
鑒於此,不管是從維護法律尊嚴的角度出發,還是洗卻地方借此打擊報複的嫌疑,地方主管部門都應盡早介入進行調查并及時公布真相。(來源:法制晚報 作者:鞠實 本文略有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