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短三四天時間裡,河南省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簡稱河南環攻堅辦)的紅頭文件坐了一回“過山車”。教訓非常深刻。
1月13日,河南環攻堅辦下達通知,要求全省縣級以上(含縣級)城市建成區內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1月14日,河南環攻堅辦下發《關於擴大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區域的緊急通知》,將全面“禁炮”的範圍擴大到全省全域尤其是各鄉鎮和農村。
1月16日下午,河南環攻堅辦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通知稱,《關於擴大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區域的緊急通知》“收回停止實施”,請各地將文件寄河南環攻堅辦。
“禁炮”不是新鮮事物,很多地方都實行了。但是頭天規定有限禁炮,第二天就改成全域禁炮,還是罕見的。
而既然不由分說地將禁令升級,為何又匆忙收回“成命”?原來是遭到群衆反對——媒體報道說,1月16日上午,河南省近100名煙花爆竹經銷商聚集在鄭州商城飯店門口,要向河南省政府反映情況。
有人說,河南環攻堅辦知錯就改,值得肯定。其實談不上。要不是經銷商被逼急了“上訪”,輿論大嘩,那份“緊急通知”還會不會收回呢?
事實說明,相關部門的決策相當草率,推行政務的表現也有不少丟分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