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場藝術系成立於92學年,藝術管理研究所成立於90學年度,兩系所於96學年度合併,期盼與音樂系相輔相成下,以藝術教育莘莘學子,營造出宏觀的研究方向,共同創造南部地區人文藝術發展空間,更期望促進劇場藝術在南台灣紮根,進而提昇整體劇場文化水準。
90年. 藝術管理研究所籌備處成立。
90年. 藝術管理研究所正式對外招生。
92年. 劇場藝術學系籌備處成立。
92年. 劇場藝術學系正式對外招生。
93年9月 劇場藝術學系分組:表導演組、設計組及理論組 。
96年. 劇場藝術學系與藝術管理研究所合併,藝術管理研究所更名為劇場藝術學系藝術管理碩士班。
97年. 劇場藝術學系由學生選課自主,確定專業領域。碩士班更名為劇場藝術學系碩士班。
本系教育目標(99.03.03 九十八學年第十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本系之總體教育目標為培育具國際觀、創意及人文素養之劇場與相關藝文領域的人才。
大學部以培育劇場研究、演出、創作之全方位專業人才為目標,碩士班以培育具藝術素養與創意精神,善用設計與管理知能之展演創作及藝術行政人才。
發展方向:
1、願景。本系之總體教育目標為培育具國際觀、創意及人文素養之劇場與相關藝文領域的人才,透過整合南部學術資源,持續推動學生國內、外實習,實踐創作、演出、製作與管理之一貫學習與演練,以成為南部表演藝術之重心及平台。
2、具體策略
(1)持續與台灣學校發展良好互動關係:舉辦工作坊、展演活動、教學觀摩與合作等。
(2)持續與台灣專業表演團體合作:舉辦示範講座、工作坊、課程參訪等,並簽訂合作協議,增加學生的實務經驗及未來就業機會。
(3)持續與音樂和多媒體結合:與音樂系合作,共同推出音樂劇和歌劇,成為多方位表演藝術人才之搖籃。
(4)持續推動國際交流與合作:透過學生國外實習,舉辦國際研討會及國際大師創作工作坊,深化本系師生的創作及研究能量,朝向簽訂合作協議、交換學生、訪問學者之方向努力。
大學部學生核心能力(99.03.03 九十八學年第十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1. 基礎藝術與人文素養
2. 中西方戲劇之理論與創作
3. 劇場製作之實務能力
碩士班學生核心能力(99.06.22 九十八學年第十三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1. 管理與展演設計素養
2. 獨立研究與創意思考
3. 前瞻性與國際觀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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