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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業移民門檻太低不利澳門長期穩定

http://www.CRNTT.com   2008-12-11 11:23:44  


置業移民雖然有利澳門總體經濟,但是嚴重衝擊社會大衆生活就應慎重。
  中評社香港12月11日訊/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登出永逸的文章“澳府無意重啟置業移民政策正確應予支持 ”,文章内容如下: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在回覆立法會議員吳在權、陳明金兩份書面質詢時指出,特區政府至今沒有計劃重新啟動“置業移民”申請。她又指出,在三/二零零五號行政法規中,規定了管理人員及專業人員來澳的居留申請,目的是希望吸引外來管理及專業人才來澳發展及居留,從而優化本澳的人口結構及適當填補本地勞動力的不足。因此,任何符合上述行政法法規定的人士,包括在澳門高等院校畢業的外地學生,均可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居澳申請。只要獲得批准,便可在澳門居留和工作。 

  陳麗敏司長透露的澳門特區政府“至今沒有計劃重新啟動置業移民申請”的決策,雖然可能會令地產界人士失望甚至是暗中“罵娘”,但卻符合大多數澳門居民的利益。而且,也尊重和遵守“澳門基本法”和國家出入境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因此,應予支持。 

  實際上,近年來適合本地工薪階層自置樓宇居住的中下價樓宇的價位急升,超逾了本地工薪階層的負擔能力,除了是大量外地僱員對租賃市場的需求所致之外,其中一個很關鍵的原因,就是“置業移民”政策的“低門檻”所造成。--一百萬元購樓、五十萬元以定期存款方式存到銀行的“低門檻”,使到利用“置業移民”政策的內地居民,將“投資置業”(“置業移民”政策最初叫“投資移民”)的目標緊盯在中下價樓宇之上,從而催谷了中下價樓宇的價位異常地飆升,使到本澳工薪階層的置樓自住能力大受打擊。這是誘發“五一遊行”的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所謂“安居樂業”也者,“安居”佔了很重要的位置。一個“家”字,其“宀”字頭就是一間屋。如果市民的頭上沒有片瓦,不能“安居”,必然會引致民怨深重,影響社會穩定。 

  而“置業移民”的“准入門檻”定得這麼低,更是令人莫名所以。--一百五十萬元的“準入門檻”,可以帶攜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獲得居留。夫婦倆及其子女在成年後,即可擁有工作權。如果“命好”,獲得賭場招聘,拿到每月一萬元以上的薪金,這一百五十萬的“投資額”,很快就可“回本”,真是“吃小虧佔大便宜”的一盤“好買賣”。如果夫婦倆超逾就業年齡,則可享受澳門居民的各類老人福利。而那些未成年子女,則可享受特區政府的十五年免費教育待遇。雖然“回本”的進度較慢,但仍處在“盈利狀態”。這也就難怪,自“置業移民”政策推出後,內地居民是趨之若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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