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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獨之子”要把“台獨之父”拉下水

http://www.CRNTT.com   2008-12-27 10:19:23  


李登輝能否逃脫陳水扁弊案的牽連?
  中評社北京12月27日訊/澳門《新華澳報》今天刊載評論員文章指出,重案在身的“台灣之子”陳水扁向特偵組告發“台獨之父”李登輝涉嫌洗錢十六億新台幣一案,已由特偵組開始偵辦,扁欲將李登輝拉下水,“攬住一齊死”,如果後者真的被以“洗錢”入罪,父子同獄,也將在客觀上宣布“台獨”的死刑。全文如下: 
 
  “扁案”越來越精彩,也越來越複雜。在台灣媒體、名咀及政治人物以疑似“輿論審判”方式,促使臺北地院决定以“後案幷前案”方式,將曾兩度裁决陳水扁“無保釋放”的審判長周占春所承審的“扁案”,幷給負責吳淑珍“務機要費案”的審判長蔡守訓合議庭審理之際,台灣媒體又爆出,陳水扁曾向特偵組告發李登輝涉嫌洗錢十六億新台幣一案,已由特偵組開始偵辦,而特偵組也證實了此消息。對此,兩位卸任的前民選“總統”,都因涉嫌洗錢、貪污等犯行,而遭特偵組偵辦,成爲世界大醜聞,也將促使人們更認真地思考,台灣式的“直選民主”,究竟是否就是所謂的“亞洲民主政治的最佳模式”? 

  具有諷刺意義的是,李登輝當年因爲在民進黨的又壓又幫之下,而開啓了台灣地區全民直接選舉“總統”之路,因而被稱爲“台灣之父”。但在卸任後,因與“台獨”團體走得很近,因而遭到國民黨開除黨籍,從而另組“台獨”政黨--台聯黨。李登輝在任期間,曾暗中回報民進黨,當然也是因爲民進黨的“台獨”理念與自己的“獨台”思維較爲相近,因此透過推動《政黨選舉補助金條例》立法的方式,給民進黨哺奶輸血,因而有論家指出,民進黨是由李登輝的奶水養大的。為此,李登輝曾將自己形容為“摩西”,而將陳水扁視為“約西亞”,扶持陳水扁,終於間接地幫助陳水扁成為第二位“民選“總統””。由于陳水扁在競選期間,自詡爲“台灣之子”,因而人們就將“台灣之父”李登輝與陳水扁的關係,形容為“情同父子”,而李、陳二人也確曾如此自詡。陳水扁在卸任後 ,因海外洗錢及貪污受賄案爆發,而主動宣布退出民進黨。兩人的軌跡竟是如此相似。現在,“台灣之子”陳水扁又要將“台灣之父”李登輝拉下水,“攬住一齊死”,而致使到兩人被偵查的案件中,都有“洗錢”案。真是仍其相似乃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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