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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六點闡明發展、統一與復興關係

http://www.CRNTT.com   2009-01-30 00:08:24  


“胡六點”政策新意多,將極大促進兩岸和平發展進程。
  中評社香港1月30日電/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兩岸四地研究室主任嚴安林研究員在即將出版的《中國評論》月刊二月號發表專文“胡六點”的政策新意與作用。作者認爲:“胡六點”解決了發展、統一與民族復興三者之間的辨證關係。且“大陸對台政策與對台工作推動的先後次序的趨向似乎也有從目前的‘先經濟後政治’發展過度到‘政治與經濟並重’”。文章內容如下:

  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座談會上,提出了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的六點具體主張(以下簡稱“胡六點”)。“胡六點”不僅對大陸提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以來的30年的兩岸關係進行了一個系統而深刻的總結,而且提出了一系列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的新主張與新論述,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時期中國大陸對台政策的指導性綱領,將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的開創、兩岸互動新局的建構與祖國的和平統一進程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

    “胡六點”的政策新意

  “胡六點”從兩岸政治關係、經濟合作、思想文化、人員往來、涉外事務與軍事互信機制及和平協定等多方面全面展望與規劃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進程,描繪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前景。政策新意頗多,主要有:

  1、兩岸統一是“結束政治對立”,並提出在一個中國的基礎上推進兩岸間政治互信的建立。強調兩岸目前尚未統一,不是領土與主權的分裂,而是國共內戰所造成的政治對立,“1949年以來,大陸和台灣儘管尚未統一,但不是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分裂,而是上個世紀40年代中後期中國內戰遺留並延續的政治對立,這沒有改變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兩岸復歸統一,不是主權和領土再造,而是結束政治對立”,即兩岸最終的統一是指政治上的統一,為此,需要通過第一步“增進政治互信”做起,“兩岸應該本著建設性態度,積極面向未來,共同努力,創造條件,通過平等協商,逐步解決兩岸關係中歷史遺留的問題和發展過程中產生的新問題。”

  2、正面回應了馬英九提出的簽訂“兩岸綜合經濟協定”的主張,且為未來台灣經濟參與亞太區域經濟合作預為綢繆。對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的制度化議題,早在2002年錢其琛副總理就提出兩岸可以推動建立經濟交流合作機制,之後又有兩岸建立類似於大陸與香港的更為緊密的經貿關係安排(即CEPA)的提議;馬英九在2008年則提出兩岸應簽訂綜合經濟合作協定(即CECA)的主張。到底是推動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還是兩岸綜合經濟合作協定?兩者間如何找到一個交集點與平衡點?“胡六點”的提議就非常有積極性作用:“兩岸可以為此簽定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以最大限度地實現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因為,“建立更加緊密的兩岸經濟合作機制進程,有利於台灣經濟提升競爭力和擴大發展空間,有利於兩岸經濟共同發展,有利於探討兩岸經濟共同發展同亞太區域經濟合作機制相銜接的可行途徑。”這所指“探討兩岸經濟共同發展同亞太區域經濟合作機制相銜接的可行途徑”,有為台灣經濟未來參與亞太區域經濟合作找尋出路的意涵,當然,這首先需要在兩岸經濟共同發展的基礎上才能真正實現。

   3、提出簽訂兩岸協商文化教育交流協定。“胡六點”表示:“將繼續採取積極措施,包括願意協商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協議”,以“推動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邁上範圍更廣、層次更高的新台階。”這是大陸方面最高領導人第一次正式提出“協商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協議”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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