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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先公布財產”不是娛樂化表達

http://www.CRNTT.com   2009-03-17 07:05:50  


 
  實行官員財產申報公開已是大勢所趨,某官員卻提議先公布老百姓的財產,他和他所代表的一些官員無疑是反對這項改革的,他們的態度再明顯不過了。事實上,早在1988年,中央高層就提出過實行官員財產公開公示的方案,近些年來,不斷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奔走呼籲,要求借鑒法治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將官員財產申報公開制度納入反腐體系。相應地,有關方面一直認為,建立這項制度的條件尚不具備,時機尚不成熟,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擔心這項改革阻力太大,一旦要求官員申報並公開財產,很可能使一批問題官員原形畢露,勢必遭到他們的反對和抵制,弄不好會在社會上引發劇烈的震蕩。

  這些考慮不能說完全沒有道理。但是,從邏輯上講,一項多少都要觸及某個群體切實利益的改革,不可避免要受到該群體中一些人的反對,如果一定要在獲得該群體百分之百支持之後才能啟動,那麼改革將注定永無實施之日。如果一定要等到全國所有的官員都無條件支持官員財產申報公開制度,這項改革才能正式實施,其結果將是十分荒唐的。正確的態度是,既要正視推行官員財產申報公開面臨的困難,理性估計反對改革者可能給改革造成的壓力和阻力,也要不畏艱險迎難而上,既在改革的過程中努力克服困難、消解阻力,也要通過克服困難、消解阻力將改革不斷推向深入。

  同樣的道理,雖然實行官員財產申報公開還需要一些基礎性、技術性的配套政策措施,如實行存款實名制,減少現金流通,建立個人征信管理體系等等,否則將難以保證官員申報公開的財產的真實性,難以對官員隱匿財產的行為進行有效追懲,但我們不能等到這些配套措施全部成型之後,才一板一眼地實行官員財產申報公開。配套措施建設可以推動官員財產申報公開不斷完善,而官員財產申報公開可以促使配套設施建設日趨成熟,兩者任何一個方面的工作,都不能成為另一方面工作止步不前、懈怠無為的借口。

  由此觀之,某官員提議“先公布老百姓財產”雖然荒誕不經,網友身體力行“百姓先公布財產”並以此“倒逼”官員也十足搞笑,但兩者都不只是一種娛樂化表達,而是揭示了官員財產申報公開面臨的深刻矛盾。必須勇敢而妥當地解決這些矛盾,才能堅定地將官員財產申報公開改革推行下去。(來源:北青網 - 北京青年報《“百姓先公布財產”不僅僅是娛樂化表達》;作者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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