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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貓貓”周年又現“喝開水死”

http://www.CRNTT.com   2010-02-27 09:13:14  


 
  更讓死者親屬無法接受的是,他們發現死者身上遍布傷痕,背部、手臂有大塊淤青和傷痕,頭破了一個洞,乳頭被割掉,生殖器也有傷痕。雖然家屬可能會將一些正常屍瘢誤認為傷痕,不過屍體上其他的嚴重傷口,難以排除被暴力傷害的可能。縣公安局負責人面對媒體的疑問,居然表示對這些傷口“不清楚”。公眾不會因警方“不清楚”就不去質疑。相反,公安機關應主動向死者親屬、公眾做出說明,以獲得輿論上的主動、重樹公信。

  令人遺憾的是,本次事件的“發生路徑圖”依然是:家屬不滿官方解釋,向新聞媒體求助,引發輿論關注……至於本案是否會發生“躲貓貓”那樣的驚天大逆轉,現在無法定論,但問題在於,經歷了“躲貓貓”事件的整頓後,個別看守所坦誠面對質疑、對危機的處理能力依然不夠。

  任何法治國家都不能保證每個執法人員都不出問題,但法治國家卻有及時、透明、公開的自我糾正制度,以避免個別司法人員的行為傷害整個法治環境。本案中,面對受羈押者的意外死亡、身上的傷痕,當地警方沒有及時、主動啟動追查機制,這是拿政府公信做“喝水死”的背書。

  讓人欣慰的是,有關官員表示涉案民警已被禁閉審查。但相對個案,公眾更期待陽光的辦案機制,讓法治的陽光照進看守所,執法者的每一步都必須嚴格遵守法律,都能經得起法律的檢驗、公眾的質詢,而不僅僅是簡單杜絕“牢頭獄霸”、刑訊逼供。

  一年前,“躲貓貓”事件引發了對看守所的大整頓,希望這次“喝水死”事件,能進一步觸發制度的改進,不只是杜絕非正常死亡,而是建立公正、公開的辦案機制,以及死者家屬通暢的異議表達機制。不正常的死亡應被吸收於正常的法律解決管道,而不是訴諸輿論壓力倒逼著查出真相,這才是法治之道。

新聞鏈接:

文明是不是看守所的特征

  2010年02月27日07:21 漢網-長江日報

  因涉嫌盜竊,王亞輝被河南魯山縣公安機關帶走,3天後死在看守所。親屬查看屍體後發現,他身上有多處傷痕。據當地警方解釋,犯罪嫌疑人是在提審時喝開水突然發病死亡的。(《重慶晚報》2月26日)

  不得不承認,我們的看守所已成高危區,一不小心,在押人員就戲劇性地死亡了。其他不說,先是雲南晉寧縣看守所在押人員李蕎明躲貓貓致死,後是江西九江看守所在押人員李文彥噩夢致死。現在,河南又出個喝開水致死的。

  我明白,人確有猝死者,但是我不明白,相關方面在給出解釋時為什麼導引的都是戲劇性甚至荒誕性的場景。李蕎明躲貓貓與李文彥做噩夢的場景咱就不說了,只說王亞輝喝水的情節,相關領導講得活靈活現:“當時他說口渴,民警給他倒了開水,開水比較熱,其中有一個民警可能是感冒了,喝了點感冒衝劑,感冒衝劑比較涼,就把感冒衝劑倒了點(給王亞輝喝)。喝完以後王亞輝就不一樣了,情緒身體都不一樣了,就趕緊往醫院送(然後就死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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