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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鴻燊未竟志 宜緊抓時機盡早完成

http://www.CRNTT.com   2010-03-08 08:53:22  


 
  尤其是在台灣首富王永慶、香港“小甜甜”身後所引發的遺產之爭,更使人對何鴻燊的“百年之後”有所擔憂。不過,從種種跡象看,儘管何鴻燊家族繁衍,又有幾房之分,但接班安排基本上已經分配妥當。目前最大的“盲點”,應是他的“龍頭企業”澳博及其母體--“澳娛”的接班人,是否能保證由其嫡生子女及其屬意的接班人接掌的問題。因為這將收到法律的約束——《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十八條規定,“禁止在一間以上之承批公司機構或一間以上之管理公司之公司機構兼任職務,以及禁止在承批公司之公司機構及在管理公司之公司機構兼任職務。”這是需要何鴻燊及早根據法律的規定做好因應的。

  由此延伸,何鴻燊還宜緊抓時機盡早做好幾件事,以確保其“賭王”的歷史地位和歷史影響。其一、是盡速建立“澳門博彩業博物館”。澳門雖有“博物館之城”的美名,實際上小小的澳門確實是擁有從大型的澳門博物館到小心專業的澳門藝術博物館、海事博物館,再到迷你型的專題博物館如葡萄酒博物館、大賽車博物館、消防博物館、土地暨自然博物館、住宅博物館、宗教藝術博物館、郵電博物館、植物博物館、歷史及藝術博物館等,卻就是沒有一個能展示澳門龍頭產業——博彩業發展歷史和現狀及博彩業各項知識的博彩業博物館,這就使“東方賭城” 與“博物館之城”這兩大稱號,發生了斷層脫節。

  現在有一個隱懮是,自賭牌開放後,美資博企挾其龐大的財力(其實是借貸而來),先進的博彩概念和技術,在澳門迅速擴展,所佔有的地盤不斷擴大,猛烈地挑戰著“澳博”的澳門博彩業龍頭地位,並還曾以語言作出威脅。而且,還有要在澳門社會政治上掌有“話語權”的跡象。如果美資博企將其在拉斯維加斯開設“博彩博物館”的經驗也移植來澳門,也在澳門設立一座“博彩博物館”,並按照其思維定勢來介紹澳門博彩業歷史,那就將連詮釋澳門博彩業的“話語權”,也一舉“拿”了下來。

  因此,連同其前身“澳娛”有著近半個世紀歷史的“澳博”,作為澳門博彩業發展史的重要見證者,很有必要搶在美資博企將其在拉斯維加斯開設“博彩博物館”的經驗移植到澳門之前,盡早建立一座“博彩博物館”。這除了是要牢牢掌握對澳門博彩業發展史的“話語權”,保證相關詮述是以中國人的思維和澳門博物業發展見證者的親身感受,來闡釋澳門博彩業的發展史之外,也是填補澳門“博物館之城”的一項“空白”,為博彩業這個龍頭產業,為積極貢獻給澳門政府庫房收入四分之三以上的博彩業,當然也是為何鴻燊自己“樹碑立傳”。

  “澳門博彩博物館”的內容,可從當年“賣豬仔”潮中有人聚賭開始,介紹澳門博彩業的初始到合法的過程,也宜以各種生動的方式,重現當年引進西方博彩技術之前,中式賭場的盛況,將“吊籮”交付賭資等,及介紹當今各種博彩項目的知識。至於地點,可“廢物利用”將己廢棄的舊賭場進行翻新開設。由此,在“形塑潛意識”方面讓新老賭客都習慣成自然地認同和肯定“澳博”在澳門賭業發展史中的重要地位。即使是日後“澳博”的市場佔有率不可避免地下跌,也是如此。其地點,既可在旅遊塔,以促使旅遊塔成為澳門的又一重要觀光景點;也可是新馬路舊金碧賭場,以帶旺新馬路,但弊端是該處沒有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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