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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李剛”案 死者家屬稱遭監視跟蹤

http://www.CRNTT.com   2010-10-26 09:15:10  


   
  但有學生反映,“在學校論壇裡對於學校不利的言論大都被删了”,並且學校通過班級輔導員給目擊者、學生打招呼要求不要接受采訪,不要在網絡上發表言論。
  
  本報記者調查期間,明顯地感覺到各種阻力,很多目擊者閉口不談當晚發生的事情,甚至否認自己是目擊者。
  
  接受本報記者采訪的11位目擊者也一再要求記者不能透露個人信息。當記者詢問原因時,他們說“我們學生也沒有辦法,誰對這事都很氣憤”。
  
  甚至有武術協會成員向本報記者發來短信:“您好!剛剛得到消息,武協已經下了全體封口令。”
  
  10月19日15時左右,在事發現場一男生舉著“打倒無恥肇事者,血債血還”的標語,幾分鐘後被幾位老師拉走。
  
  事後,這位男生發短信給本報記者解釋自己的舉動:我舉牌子只表達悲憤,沒有任何目的,我相信學校,相信法律可以公正解決這個問題。不過我對學校封殺學生言論的事有點不滿。
  
  學校反應——
  
  10月16日晚撞人發生後,五六分鐘內校醫院值班醫生趕到現場,對受傷學生進行了簡單處理。
  
  “出事後學校施救很積極,比較到位。”河北大學工商學院院長辦公室主任尹洪偉對本報記者說。
  
  陳曉鳳去世後,河北大學把其家屬安排在省招賓館,並派了兩個老師住在斜對面。
  
  本報記者訪問了幾個老師,他們表示自己是學校派過來“照顧家屬的衣食住行”的。
  
  10月20日下午,本報記者以親友身份去探望受傷的張晶晶,在醫院詢問病房時被醫生、護士嚴密盤查;進入病房後,房門即被上鎖,有一個老師一直在外間守候。
  
  事發至今,本報記者在河北大學校園網和河北大學工商學院校園網上,沒有找到任何關於此次撞人事件的文字、圖片。
  
  對於學校禁止學生和目擊者發言一事,尹洪偉表示:“我負責任地說,我想學院領導不會公開地說給誰處分,學校領導沒有這麼低下的水平。”
  
  河北大學新聞中心主任、新聞發言人王景明也否認學校下了“禁口令”。
  
  10月21日下午,河北大學組織武術協會三位目擊者接受了幾家媒體的采訪。
  
  10月22日下午,本報記者得知學校就此次“飆車案”召開新聞發布會,但被告知相關工作還未准備妥當,發布會被取消。
  
  10月23日下午,河北大學組織了16日事發時值班的門衛接受中央電視台專訪。
  
  在死難者家人到校進行“頭七”祭奠的第二天,即10月24日11時30分,河北大學校長兼黨委書記王洪瑞去省招賓館,首次接見陳曉鳳家人。
  
  警方反應——
  
  10月16日當晚,出勤交警對李啓銘進行了抽血檢測,檢驗得出李啓銘的靜脈血酒精含量為151毫克/毫升。
  
  10月18日,保定市公安局官網(古城警視網)發布通稿:引起人們關注的河北大學“校園車禍”一案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正在緊張進行中,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李啓銘已於10月17日晚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同時保定市公安交警支隊二大隊已成立事故調查專案組。
  
  當天警方新聞發言人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是誰,只要觸犯法律,將嚴格依法予以懲處。
  
  10月18日,保定市公安局給出陳曉鳳的《法醫學屍體檢驗分析意見書》,得出結論:死者枕部有挫裂創,周圍有挫傷及頭皮下血腫,鼻腔及左外耳道有血性液體,分析符合交通事故致顱腦損傷死亡。
  
  同一天,保定市公安局的《痕跡檢驗報告書》,檢驗得出:後備箱上機蓋有範圍約55厘米×40厘米的凹陷變形痕跡;右後輪爆胎;距地100厘米,前擋風玻璃有範圍為138×85厘米的裂紋破碎痕跡,距前擋風玻璃右側51厘米,距前擋風玻璃下沿32厘米,前擋風玻璃有三角狀貫通破碎痕跡……
  
  10月19日,保定市交警支隊二大隊事故處理中隊出具《速度鑒定書》:冀FWE420逃逸未在現場,事故現場未發現明顯的刹車痕,無法計算車速。同一天,警方又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技術檢驗報告》:肇事車輛型號為邁騰轎車,發動機號為122100,並得出結論“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10月21日,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二大隊給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李啓銘負此事故全部責任;陳曉鳳、張晶晶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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