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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地方收入關係必須調整

http://www.CRNTT.com   2010-10-29 08:06:46  


改變中央和地方之間的收入分配關系成了一項迫切任務
  中評社北京10月29日訊/關於收入分配結構的調整,人們討論較多的是如何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的比例以及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之中的比例,而對於另外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即中央和地方的收入比例問題應該如何安排則相對重視不夠。

  證券時報刊登時評人儲著勝文章表示,近年來,土地財政、產能過剩、民生不保等問題一直是社會各界廣泛議論的熱門話題,而這些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和中央與地方之間收入分配不合理有著很大的關聯。

  實行分稅制以後,中國財政收入的分配格局是,中央財政占大頭,地方財政占小頭,而包括住房、教育、醫療、養老等在內的眾多有關民生的事務性工作都是由地方政府來承擔的。當常規性的收入難以滿足地方政府履行其職責需要的時候,就不可避免地出現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為了增加收入,地方政府不得不通過各種手段廣開財源,其中最為典型的就是土地拍賣。現如今,賣地收入已成為地方政府普遍高度依賴的一項收入來源,有些地方該收入更成為當地財政收入的大頭,土地財政問題由此形成;

  一是限於自身的收入水平,地方政府在住房、教育、醫療、養老等民生事業上投入嚴重不足,公共產品和服務的短缺導致一系列社會問題的出現,直接影響了社會的穩定與和諧。

  與地方財政收入嚴重不足相對應的是,中央財政收入比例畸高,這一方面顯示了中國國力的增強,另一方面又形成了一系列負面的後果,如各部門投資衝動強烈,一些行業出現不同程度的重複建設和產能過剩現象;政府機構不斷膨脹,行政經費支出快速上升,侵占了社會民眾的利益;權力部門和人員可支配的財力數額龐大,在缺乏有效監督的情況下,容易引起財政資金通過各種途徑流失和損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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