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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朱會”能否促成台港澳更緊密經貿關係?

http://www.CRNTT.com   2010-12-06 08:34:27  


 
  實際上,在兩岸關係仍然處於僵持階段,當時的國務院副總理錢其琛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先後發表了關於香港、澳門特區涉台事務的七點意見,俗稱為“錢七條”。“錢七條”指出,“九七”/“九九”後香港/澳門特區與台灣地區的關係,是兩岸關係的特殊組成部分。“九七”/“九九”後香港/澳門特區與台灣間的各項交流交往,應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進行。香港/澳門涉台事務中,涉及國家主權和兩岸關係的事務,由中央人民政府安排處理,或由香港/澳門特區政府在中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處理。凡屬“基本法”規定由特區處理的事務,如香港/澳門特區的政府自行處理。香港、澳門特區與台灣地區之間以及各種名義進行的官方接觸往來、商談、簽署協議和設立機構,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或經中央人民政府具體授權,由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批准。凡屬《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規定由特區處理的事務,由香港/澳門特區政府自行處理。由此,國台辦於二零零年四月增設了第六局即港澳海外涉台事務局,具體負責處理香港/澳門特區涉及到國家主權和兩岸關係的涉台事務,而香港/澳門中聯辦的台灣事務部,則在“前線”進行指導、協調。

  因此,國台辦六局局長王憲今天直接與“陸委會”港澳處長朱曦以餐敘形式接觸會面,在一定程度上說,已經超越了“錢七條”所指的“香港/澳門涉台事務中,涉及國家主權和兩岸關係的事務,由中央人民政府安排處理,或由香港/澳門特區政府在中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處理”,而是由兩岸的直接權責部門會面商談了。但這是否等於是“撇開”香港/澳門中聯辦台灣事務部,繞過香港/澳門特區政府,直接就港澳涉台事務進行拍板呢?

  看來不會,因為國台辦作為中共中央和國務院主管台灣事務的辦事機構,承擔著研究、擬訂對台工作方針政策;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對台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指導、管理、協調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對台工作;檢查瞭解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對台方針政策情況;研究台灣形勢和兩岸關係發展動向;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草擬涉台的法律、法規,統籌協調涉台法律事務;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授權,負責同台灣當局及其授權社會團體談判及簽署協定檔的有關準備工作;管理協調兩岸通郵、通航、通商事務;負責對台宣傳、教育工作和有關台灣工作的新聞發佈;處理涉台的重大事件;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和指導對台經貿工作和兩岸金融、文化、學術、體育、科技、衛生等各個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以及兩岸人員往來、考察、研討等工作,國際會議的涉台工作;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等的職責。因而在香港/澳門特區的涉台事務上,所從事的就是屬於“抓綱挈領”的,以及香港、澳門特區政府和中聯辦台灣事務部的權責並不及於的事務,亦即原則性的事務。因此,並不等於是“撇開”或“繞過”特區政府或中聯辦台灣事務部。或許,這次“王朱會”將會就兩岸之間高層次的港澳涉台事務商定大原則,作為今後的具體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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