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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強:打破“體制內”的特殊利益

http://www.CRNTT.com   2011-03-05 10:03:34  


 
  新京報:目前的社會結構中,“體制內”和“體制外”的比例怎樣?

  李強:從職工的人數來看,改革以前城鎮就業者幾乎全都是傳統體制,後來它就下降了,慢慢降成60%、50%、40%、30%,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目前真正在國有和集體傳統體制內工作的就業者占城鎮全體就業者的比例明顯低於25%,換句話說,75%以上的人都不在傳統體制裡面了,所以這個時候,“體制內”才開始被社會高度關注。

  當然,如果包括農民、農民工的話,現在中國全部就業者大概有8億人,其中在“體制內”就業的比例就更是低得多了。

  新京報:我們不妨梳理一下,目前還有哪些單位屬於“體制內”生存?

  李強:最典型的“體制內”就是兩種,一種叫做政府機關,各級政府的國家公務員;還有一種叫做事業單位,這個比較複雜,比如說現在很多的研究機構:中科院、社科院、醫院、學校等,我們一般管它叫做事業單位,它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傳統體制。

  比如說你去大學看看,大學還繼續有幼兒園、附小、附中,職工形式上是合同制了,但多數基本上還是鐵飯碗,有些單位提出了一些改革,但是實際上很大程度上還在傳承體制,至於機關就更傳承了。

  至於國有企業,則呈現為過渡狀態,一方面,企業現在是解雇員工不留情面的,但是,國企還保有傳統體制的某些因素。

  新京報:數據顯示,自1996年實行辭退制度以來至2003年8年間,全國公務員辭退率僅0.05%,人員流動率為1.25%,是中國“最穩定的群體”。

  李強:對,因為它是最典型的“體制內”,實行的是“終身就業制”。

  假如說把“體制內”畫一個大圓圈的話,裡面分三個層次,政府保留傳統特征最突出,是最典型的“體制內”,處於最核心圈;處在中間狀態的就是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相對保留傳統特征明顯比政府少多了,處於最外圍。這三種目前還可以稱之為“體制內”。

  新京報:企業處於最外圍,和上世紀90年代以來的國企改革有關吧。

  李強:在經濟層面,新生的“體制外”實際上是越來越大,特別是國企改革以後,當時叫做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按照跟國際接軌的思路做體制變革的,那麼這樣的話就有一個大的轉型,傳統上都是由國企、集體企業包下來的職工就大大分化了。

  當然,有一點重大變化,就是我們已經開始建立社會保障體制,傳統體制是把社保放在體制內,人們整個的醫療、看病都是單位來包的。從改革以後,新體制特別是企業,已經將職工的保障推向社會保障了,也就是說它這個保障是社會的而不是企業的,由企業和職工支付一定比例的錢,購買了社會福利、社會保障,兌現保障的時候是由社會機構來發放的。

  新京報:也就是說,一旦走向社會,“體制內”的範圍越來越小,這種步伐是與這個領域改革的步伐相對應的。

  李強:所以要理解中國的改革,從方向來說,中國改革的方向應該是建設中國的社會保障體制、社會福利體制,而不是單位保障體制。

  我剛才解釋那些最典型的單位,大包幹、鐵飯碗,雖然改制把企業的鐵飯碗基本上改掉了,但是其他單位還基本上沒有動。所以中央一直在推動事業單位的體制改革,但難度很大。

  體制內外的待遇差異,大致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屬於純粹工資性質、收益性質方面的差異;第二類是社會福利保障方面的差異;第三類包括社會聲望、社會地位、社會關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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