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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者要傾聽“沉沒的聲音”

http://www.CRNTT.com   2011-05-27 11:52:16  


 
  聽見與被人聽見,本是“社會人”的基本訴求;說話與聽人說話,更是現代文明的基本共識。當表達權已成為一項基本的政治權利,重視這些聲音,是協調利益關係、理順社會心態的起點。在一個有著13億人口、正經歷著急劇社會轉型的國家,廣大群眾的聲音被聆聽、被重視,尤為重要。

  大部分沉沒的聲音背後,都有未被滿足的訴求,都有被壓抑、待紓解的情緒。兒子車禍致殘,雲南父親欲法院“自爆”走上極端維權之路;幼女身患絕症,湖北母親參與“跪行救女”網絡炒作……讓輿論嘩然的事件,都肇始於被忽視的聲音。不可傾訴、不被傾聽、不能解決,如果不主動“打撈”,太多聲音沉沒,難免會淤塞社會心態,導致矛盾激化。

  發出聲音,是主張利益的基礎。有利益的表達才有相對的利益均衡,有相對的利益均衡才有長久的社會穩定。事實表明,諸多矛盾衝突事件背後,往往是利益表達機制的缺失。從這個角度看,維權就是維穩,維權才能維穩。盡可能多地傾聽社會各方面的聲音,兌現社會公眾的表達權,對於維穩大有好處。 

  在眾聲喧嘩中,盡可能打撈那些沉沒的聲音,是社會管理者應盡之責。以政府之力,維護弱勢人群的表達權,使他們的利益能夠通過制度化規範化渠道正常表達,這是共建共享的應有之義,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所在。只有這樣,才能讓“說話”、“發聲”不僅是表達訴求的基本手段,更成為培育健康社會心態的重要環節,成為社會長治久安的堅實基礎。

  (原載2011年05月27日《人民日報》,署名“本報評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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