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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女兒回家掩映的社會問題

http://www.CRNTT.com   2011-10-09 11:43:49  


 
父母有必要日付200雇子女陪著過節嗎?

  2011年10月08日 16:0 來源:光明網 

  作為一個孝順的女兒,那位大三女生華麗得知父母為了能夠與她一道度過十一長假情願花高價“雇”她陪父母過節,當然會有一種深深的愧疚感。而父母為了讓孩子跟自己一起生活一段時間願意支付不菲的金錢,可見他們對女兒的思念之切,可見女兒在他們心目中的位置,也可見身邊沒有子女的“空巢父母”心靈有多空虛與孤獨,從而不能不讓人長嘆一聲:可憐天下父母心!當然,也從中反映出當今一些做子女的實在太沒有將父母放在心上,只有自己,忽視了“常回家看看”,太自私自利了。

  不過,具體到那位大三女生父母的這種做法,還是讓人覺得沒有必要。如果自己的女兒是自顧自拿著父母大把的錢到風景名勝之地逍遙自在,卻不願回家陪陪父母,那麼,父母此舉不僅是對不肖子女的一種無言的譴責,也可以說是一種為了滿足子女親情關懷的無奈之舉,對此筆者將無話可說。

  華麗的情況不一樣,她不是要去享受國慶長假,她一方面是為了增加一點收入,同時也增加一點社會閱歷,因此連署假也沒有回家陪父母過。顯然,不是她不想跟父母呆在一起,享受跟父母在一起的那種快樂生活,而是畢業的大限在即,畢業之後如何走向社會,如何跨過畢業就失業這道門檻?她的父母看來也沒有足夠的能量為她鋪平道路,一切都還得靠她自己去闖,去打拼。為此,她必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準備。這樣一來,無法顧及天天思念自己的父母,實在也是一種很無奈的選擇。如果是理智的父母,是應該理解與支持她的這種選擇的。就是古代那位著名的趙太後,雖獨享一國之尊,也十分希望自己的寶貝兒子長安君天天呆在自己的身邊,但是,最終還是接受了:“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的理念,忍痛將自己的寶貝兒子送到齊國去做人質麼?父母如果有能力解決女兒畢業以後的就業問題,那麼,相信他們的女兒華麗肯定是願意去陪他們過節的。同時,既然父母有能力每天支付200元來“雇”女兒陪自己過節,又恰逢國慶長假,他們為什麼不可以趁機到女兒讀書的漢口看望女兒,那樣,老兩口既旅遊了一趟,又跟女兒一道同享了天倫之樂,還避免了讓女兒處於兩難選擇之中,並且不影響她兼職與鍛煉自己,一舉多得,何樂而不為?可他們偏偏採取了一種讓自已的女兒無法選擇的花錢“雇女兒”陪自己過節這麼悲情的做法,實在讓人覺得沒有必要,更不值得別的父母仿效。

  兒女當然應該在有條件的時候“常回家看看”父母,但父母也要盡量體諒自己正處於爬坡階段的孩子的苦衷,不要輕易如華麗父母那樣“悲情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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