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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派集結既展示實力也向馬英九“討償”

http://www.CRNTT.com   2012-03-10 08:53:33  


 
  其實,馬英九本來就是《國統綱領》的“產婆”,《國統綱領》在研擬的過程中,灌注了馬英九大量的心血,但在他掌握了台灣地區的管治大權之後,卻沒有思量恢復被陳水扁“終結”了的《國統綱領》,實在是沒有誠信、沒有擔當之舉。實際上,當年從“國統會”的草創階段,到“國統會”先後通過《國統綱領》及“一中內涵”,馬英九都起著重要的作用。當時馬英九作為“陸委會”的特任副主委,實際主持“陸委會”的工作(當時的“陸委會”主委是由“行政院”副院長施啟揚兼任,其主要精力擺放在“行政院”,因而特意為部長級的馬英九設置了一個“特任副主委”的職務),因而成為“國統會”的研究委員。

  而據《國統會研究委員與研究委員會議運作要點》規定,研究委員應列席“國統會”委員會議,及承“國統會”主委之命,對國家統一與大陸政策,得適時提出研究意見,得隨時主動向“國統會”主委提出有關研究心得。全體研究委員會議,以每月召開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舉行臨時會議。因此,研究委員會議是“國統會”的另外一組重要成員。《國統綱領》及“一個中國涵義”的擬定,都是先由研究委員會議三番兩次討論,擬出草案,最後交由“國統會”全體會議修改通過,實際上成了委員會議的幕僚群。作為“國統會”研究委員及幕僚小組核心成員的馬英九,不但直接參與“國統會”的創立,及《國統綱領》、“國統會”《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草案的研擬,而且還參加了“國統會”運作過程中的許多重要活動。因此,曾為此作出重要貢獻的馬英九,沒有理由不宣佈恢復“國統會”的活動,及恢復《國統綱領》的適用的。但現在馬英九卻以為了落實其“不統”理念為由,拒絕恢復《國統綱領》,其實就僅只是在個人倫理道德的層次,也已是大失政治誠信的了,更遑論是必須兌現其在就任“總統”時所作出的“餘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守”的誓言,嚴格遵守“憲法增修條文”所設定的“國家統一”終極目標。而且,也是違背了其恩師蔣經國先生追求統一的遺願,那怕是出於“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的意識形態。

  實際上,“國統會”成立的發端,是一九九零年八月一日 ,“總統府”副秘書長邱進益奉李登輝之命,邀約“行政院”副院長施啟揚、“國安會”副秘書長董世芳、“研考會”主委馬英九、國民黨副秘書長鄭心雄等人,在“行政院”四樓會議室開會,討論成立“國統會”相關事宜。施啟揚又邀請“行政院”秘書長王昭明、“研考會”副主委高孔廉參與,後來“行政院”法律顧問、著名律師陳長文也加入。 八月六日 ,上述人士再次開會,作出九項結論,將“國統會”定位為諮詢性質,委員為無給職,由“總統”聘任,並定出成立的時間(“九月中上旬”。因此,馬英九可說是“國統會”的催生產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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