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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稅收入大幅增加是可怕的倒退

http://www.CRNTT.com   2012-05-02 08:27:27  


國家財政收入中非稅收入占比的高低有非同尋常的意義
  中評社北京5月2日訊/不久前,有媒體報道說,今年第一季度稅收增幅大幅下降,但非稅收入已成為地方財政增收的主力軍,對部分省份一季度財政增收貢獻率達七成。

  中國經營報刊登媒體評論人梁發芾文章介紹,國家財政收入可以分為稅收和非稅收入。非稅收入主要是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罰沒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等。

  在發達國家,政府收入絕大多數是稅收,非稅收入占國家財政總收入的比重是非常小的。如本世紀初的美國,政府收入中稅收占93.8%。中國2011年全國財政收入10.37萬億元,其中稅收收入8.97萬億元,稅收收入占比達86.5%,看起來稅收處於絕對地位,但其實這個數字是不確實的。

  去年僅土地出讓收入就超過2.9萬億元,至於其他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款,各種政府基金以及國有自產經營收益等非稅收入,據專家估計,可能高達財政總收入的40%。這就是說,在中國政府的收入結構中,稅收雖然是最大的一塊,但是仍然有龐大的非稅收入存在。

  文章認為,國家財政收入中,非稅收入占比的高低,有非同尋常的意義。第一,與國家通過國有資源和國有資產取得收入相比,通過稅收取得收入,使得國家有求於社會,更有利於形成社會公眾對政府的監督;第二,與國家通過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極不規範的方式取得收入相比,國家正規稅收具有相對較高的規範性,其徵收依據的法律層次更高,程序更為嚴格,因而政府取得收入將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約。

  與此相反,如果國家通過國有資源和國有資產取得收入,則國家根本無求於社會,對社會沒有依賴,社會公眾也根本不可能參與到對國家的監督管理之中去;而如果國家通過徵收依據的法律層次更低的行政事業收費,罰款等等取得收入,則國家的徵收行為會更加專斷,更加反覆無常而不尊重私人財產權。

  所以說,政府是以稅收方式取得收入,還是以非稅收的方式取得收入,對於社會具有生死攸關的重要性。對此可用“稅收國家”思想和理論來予以解釋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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