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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槍擊案頻發為何仍不禁槍

http://www.CRNTT.com   2012-07-23 10:19:48  


  
慘痛的代價換“自由”,值得嗎? 
 
  可以買槍,但不能攜帶,“自由”並不貨真價實 

  這個問題,是每一次槍擊案發生後,很多人都要問的。美國人為“不禁槍”付出的慘痛代價全世界有目共睹(但糾正一個流行的謬誤,很多人常說美國每年死於槍殺的有3萬人,其實很大一部分是自殺),為什麼還不趕快把槍禁了得了?

  私人可以持槍,有兩個層次的自由:1,免於政府鎮壓的自由;2,免於遭到不法侵害的自由。對於第二個自由,其實現在的持槍規則是很難完全保證的,美國越來越嚴格的攜槍規定(很多州規定公開場合不許配槍, 如發生槍擊案的校園、電影院等)只會讓有槍但不能攜帶的守法公民面對持槍歹徒束手待斃。從這個意義上講,私人擁有槍支對不法分子的威懾力就小了很多而相對付出的代價就不那麼值得。

  但或許可以這樣想:徹底禁槍會令守法公民完全失去自衛武器(連對家庭領地的保護都做不到),而真正的犯罪分子,怎樣都可以找到槍,只是給他們增加了一些麻煩,但是這些麻煩會多大程度上打消、阻礙他們的行動,是很難輕易下判斷的。
 
  沒有這個“自由”,“代價”也可能會有

  社會上槍支多寡與犯罪率的關係並不想當然地明確,華盛頓曾經實行了32年之久的禁槍令,謀殺率非但未減反而明顯增加。 

  2007年哈佛法律與公共政策雜誌研究報告發現,世界上人均槍支最多的七個國家,年謀殺率是十萬分之一點二;而人均槍支最少的九個國家中,年謀殺率卻是十萬分之四點四。 

  不過,這些統計也不能證明嚴格禁槍和犯罪率增高何為因果。所以,輕易地把這些悲慘事件看成是槍支泛濫的“代價”就已經默認了這些槍擊案如果在“禁槍”的美國就不會發生,這顯然是不科學的。 
 
  哀悼死者,但不能把他們簡單定義為開放槍支的犧牲品。(來源:騰訊評論今日話題201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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