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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大學校長應該職業化

http://www.CRNTT.com   2012-08-13 14:27:17  


 
  在現代大學制度中,校長應是職業化、專業化、非行政化的。道理很簡單,校長必須全身心投入,才能管理好一所大學。為此,應該按照這一要求遴選校長(不願放棄學術和教育工作的,可自動放棄遴選),並按這一要求考核、評價校長(只考察校長管理學校的業績,而不再考察校長的學術成果和教學業績)。去年年底,教育部在兩所直屬高校試點校長公選,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就明確提出,選拔校長要堅持職業化、專業化、非行政化的標準。但從具體的選拔委員會構成和選拔程序看,還沒有真正做到。

  把校長的工作界定為管理大學,實行校長職業化,首先,應當對校長不再從事學術研究、教育教學做出制度化的規定。去年以來,我國已有多所大學的新任校長宣布,擔任校長期間,不再從事學術研究,不再帶研究生,全心投入校長工作,這是對校長職業的“回歸”,得到了輿論的普遍好評。但這只是校長的個體行為,從建立現代大學出發,有必要作出制度化的規定。從發達國家的經驗看,有的國家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學者擔任校長之後,不得再從事學術研究;而即便沒有作出明確規定的國家,從利益回避出發,校長也往往不再從事學術研究和教育教學。

  近年來,我國有不少大學宣布在校內推行行政權和學術權分離,主要措施是:校長不再擔任學校學術委員會職務。從表面上看,這是行政權和學術權分離,但從本質分析,這還並不是行政權和學術權分離。其中最關鍵的是,校長還繼續從事學術研究工作。在這種情況下,退出本來就沒有多大學術權力的學術委員會只具象徵意義。如果校長不再從事學術研究工作,他作為行政執行人員參與學術委員會,不是可以更好地執行學術決策,為教授們服務嗎?所以說要做到行政權和學術權分離,第一步應當是校長職業化,不再從事學術研究。

  其次,應該建立能獨立運行、發揮作用的教授委員會、學術委員會。我國一些高校已有教授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可是,這些教授委員會、學術委員會基本上掛靠在學校教務處、科研處或研究生院,活動並不獨立,另外,這些學術機構不像國外大學的教授委員會、學術委員會,是最高的學術權力機構——他們作出的學術決策,行政機構必須執行——學術委員會既不獨立,也沒有權力決策,其結果是行政治校、治學一把抓,行政主導了學校教育資源和學術資源的配置,教育行政化和學術行政化也就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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