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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上演資本向外大逃亡

http://www.CRNTT.com   2012-10-17 09:58:59  


 
  祁剛的公司未獲得政府的資質認證。據知情人士說,這家公司將祁剛準備還賭債的錢轉入陳惠專在重慶開立的一個賬戶,稱這筆錢是用來支付建築材料款的。他們說,隨後陳惠專將與這筆錢等值的一筆港元存入了由那家借賭資給祁剛的實體所有的一個賬戶。

  渣打銀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中國研究部負責人王志浩(Stephen Green)說,在這樁交易中實際上沒有資金被匯出境外,所以這種轉移資金的方法難以被偵查到,人們也不可能算出以這種方式轉移的資金究竟有多少。王志浩一直在研究中國的資金外流問題,但他並不掌握此案的第一手材料。

  記者無法獲得祁剛對此事的評論。不清楚他是否已經被起訴。

  香港最高法院最近的一項裁決彰顯了香港在方便內地資金出逃方面所扮演的角色。身家不菲的嚴穗陵在廣州身兼安利公司(Amway)銷售員、保險代理人和餐館老板三重身份,據案卷記載和涉案律師說,她在2007至2009年期間通過地下錢莊將200萬美元從中國內地轉移至香港。她將這筆錢投資於香港的股票市場。

  嚴穗陵的這些資金轉移交易中有一筆支票存入了她在香港的銀行賬戶,而這張支票上的一部分錢被香港政府認定屬於其他某個人所實施一項100萬美元按揭貸款詐騙案的非法所得,嚴穗陵也因此惹上了麻煩。儘管她沒有參與這樁欺詐案,但香港一家法院仍然認定她的洗錢罪名成立,並判處其18個月監禁。

  她的律師在就這一判決提起上訴時稱,她當時只認為這筆錢是地下錢莊幫她從內地所轉來資金的一部分,不可能知道這錢來自按揭貸款欺詐所得。雖然通過地下錢莊轉移資金出境違反了中國內地的法規,但在以自由市場為導向的香港此舉卻是被允許的。她的律師拒絕發表評論,嚴穗陵沒有回覆置評請求。

  香港終審法院同意了律師提出的這一觀點,並免除了嚴穗陵的罪責。這家法院說,它對嚴穗陵發現有必要借助地下錢莊這一事實“並不感到驚訝”,因為為了投資香港股市她不得不繞開中國內地的貨幣監管。(全文完) 

   作者:ALEX FRANG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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