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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麼滑坡了?

http://www.CRNTT.com   2012-10-17 11:13:45  


 

  自然災害的風險管理在國際上已成為一門重要學科,其內容主要是技術問題。但是,它的基本問題卻是一個政治問題,即自然災害的風險——它的危害與概率,在什麼程度上是社會可接受的?是政府可接受的?各國因其政體不同、經濟發達程度不同、文化不同,標準也不相同,所以,對於自然災害風險,有些政府敏感,有些政府麻木。

  民主法治國家都高度重視自然災害的治理,因為社會和政府可接受的風險危害較低,一旦治理不力,出現群死群傷,政治家的政治生命將隨山崩而崩潰。

  這從各國的政府體制可以看出:美國1974年通過《斯坦福減災和危機處理法案》,是世界最早的災害危機處理的專門法案,1979年成立聯邦緊急事務管理署(FEMA),形成一個集中統一的災害應急處理體系。日本自1995年阪神大地震後,其防災管理體系從“綜合防災管理體制”轉向“國家危機管理體制”,把防災減災上升到國家危機的層次。

  在中國政府體制中,對自然災害的治理卻無如此高的地位,部門分割、條塊分割、效率低下是其症結。

  雖然有國家減災委員會協調開展重大減災活動,指導地方開展減災工作,但它的實際地位和權力恐怕比不過強力部門的一個手指頭。

  中國政府現在應對的主要危機是社會秩序的滑坡,而不是山體滑坡,所以,官員所接受的訓練也主要是政治覺悟的敏銳性,而非社會管理的基本理念與技能。

  他們能如敏銳地感知政治風暴,而對於自然災害的風險,卻很遲鈍,常常直到自然災害最終釀成了政治風暴,才如夢初醒。這也是為什麼地方政府的強項在“後事處理能力”,而非前期的風險管理。

  彝良山崩悲劇中,有一句著名台詞,是縣教育局副局長洪立昌說的:“學生全面複課是一個社會穩定的標誌,複課標誌著學生從地震陰影中回到校園生活。”

  複課無可厚非,但對於複課學生教室是否在山崩的危險下,既不考慮,也不勘查,則反映了官員腦中的“政治穩定第一,群眾安危第二”的潛意識,或者,更準確地說是“粉飾太平第一”。

  對於山崩災害,中國的受災程度與政府的減災努力不成正比。中國的近鄰馬來西亞對於山崩災害的重視程度令我們汗顔。1993年至2003年馬來西亞發生一系列山體滑坡,馬來西亞政府決定,建立專門的應對滑坡的政府機構,編制2009-2023年度的全國防範滑坡總體規劃,包括:政策與制度框架、山崩災害地圖編制、預警與實時監控、損失評估、信息收集與分析、培訓、公共安全意識與教育、減損措施、研究與發展等。其中,除了制度與技術問題,公民防範滑坡的安全意識教育也是重要內容。

  同樣面對天災,有些國家能夠減少損失,有些國家卻不能減少損失。緣由是什麼?這值得人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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