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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是國際場合難以實行“習馬會”

http://www.CRNTT.com   2014-02-16 09:17:50  


博鰲論壇是一個“習馬會”適當的場合?
  中評社北京2月16日訊/澳門新華澳報昨天登載富權的評論文章《“APEC”是國際場合難以實行“習馬會”》,分析了為何在“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的場合進行“習馬會”不可行的三個關鍵原因,內容如下: 

  在“張王二會”中,終於觸及了陸委會主委王郁琦首次訪問大陸的主要任務:與國台辦主任張志軍探討在今年於北京舉行的“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上實現“習馬會”的可能性。結果是:張志軍明確地答復“並不適合”,這印證了國台辦過去曾多次強調的“兩岸事務無須藉助國際場合,台灣方面人士參與‘APEC’應遵照有關‘備忘錄’”的既定立場。

  為何在“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的場合進行“習馬會”不可行?關鍵原因是,其一,破壞了“APEC”的規矩。實際上,實際上,“APEC”在吸納中國、中國香港和中國台灣加入時,為了符合“一個中國”原則,除了是在“備忘錄”上明確台灣是以“中國台灣經濟體(台灣則譯為“中華台灣經濟體”)的非主權單位參與外,還規定在每年“外交、商務雙部長”會議舉行時,台灣“外交部長”不能參與,只能由商務部長出席;台灣也不能舉辦只可舉行其他領域的部長會議,及技術性會議。一九九三年“APEC”的“外交、商務雙部長”會議輪到美國在西雅圖舉行,克林頓建議從這一屆起,增加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並在各方之間形成了默契,為了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台灣的領導人只能派出部長級的商貿官員作為其代表,出席領導人非正式會議,而且每年“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的主辦國在對台灣領導人的代表作出邀請之前,必須徵求中國的意見。因此,倘馬英九“親自”出席,就將破壞上述“備忘錄”和默契共識。

  其二,“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是國際場合,儘管各會員體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是以“經濟體領導人”的名義出席,但畢竟他們的身份還是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而其實際身份是“總統”的馬英九倘出席,就必須會造成以下的幾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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