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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娜:中國反腐贓款的流向

http://www.CRNTT.com   2015-02-12 10:05:37  


  中評社北京2月12日訊/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發動了聲勢浩大的反腐敗運動。使人們驚訝的是,黨政官員貪污金額的數量,已經到了令人發指的程度,少則以千萬元(人民幣)計,多則以數百億元計。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資料顯示,從2004年到2014年,從海外追回贓款100多億元。根據中紀委的資料,光是2014年就從海外追回贓款30多億元。隨著反腐敗運動的深入,數目還會快速增加。這裡就涉及到一個重要的政治問題:在反腐敗過程中所沒收的或者所追討回來的錢去了哪裡?這麼龐大數量的錢應當用在哪裡?

  中國現階段還沒有透明的贓款處理制度,或者內部有,但沒有公開,老百姓並不知道。人們只是通過各種新聞,知道某某貪官貪污了多少,被沒收了多少財產,但從未被告知這些財產的去向。是被收回了國庫,還是用作他途?尤其在地方層面,贓款往往從一個貪官手裡轉到另外一個貪官手裡。其實,如果沒有這方面的透明制度,人們就有理由擔心:反貪污會不會是一個貪污取代另一個貪污?一個貪官被打倒,另一個貪官又站了起來。這種情況經常使一些人回想起當年重慶的薄熙來案。薄熙來用鐵腕的手段反貪污,沒收了貪官和企業家的大量財產,但自己卻也成為了貪官。如果是這樣,人們也就有理由懷疑反腐敗運動的性質及其可持續性了。

  如果政府在這方面沒有公開透明的制度,政府反貪污的公信力就很難建立起來。但如果政府能夠做好,老百姓就會更加信任,政府的合法性會提高,反腐敗運動會得到更大的支持。因此,建立透明的制度,讓老百姓具有知情權,是處理贓款的第一步。

  老百姓有了知情權之後,又會想這些錢應當去哪裡呢?收回贓款不應該是一個腐敗案的結束,將此贓款放置到它應去的地方,阻止它再次成為“贓款”的可能性,才應是一個反腐敗案成功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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