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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反修例運動 顯示兩制融合難題

http://www.CRNTT.com   2019-08-17 00:13:00  


 
  作為法治社會,香港人對於這一修法行為本應理解和支持。特區政府乃至中央亦未曾預料修法過程如此一波三折,甚至引發了多次抗議性的大遊行,6月9日及12日的遊行更是達到了人數及壓力展示的峰值,據稱超過了2003年反23條立法的大遊行。遊行是非暴力的,是合法的,但反對派展現的議題掌控力和組織動員力是驚人的,所施加的政治壓力包括包圍甚至佔領立法會的運動威懾策略,已經超越特區政府管治能力的常規限度。國際勢力尤其美國更是在貿易戰之際將反修例運動視為對華施壓的一張牌,對香港反對派提供了史無前例的政治支持,不僅有反對派訪美時以極高規格(副總統、國務卿、眾議院議長均有接見)的政治禮遇和鼓勵,更有通過多種形式的在地輔導與支持。台灣獨派團體甚至民進黨政府對此次香港反修例運動提供了最大強度的介入和支持,以“太陽花學運”的全套技戰法予以實戰性輔導,以最大限度汙名化“一國兩制”,撈取最大的選舉政治利益。來自國際勢力的超強支持一掃反對派佔中之後的政治頹勢,如同煥發了“第二春”,通過系列大遊行展示了極強的街頭動員與極限施壓能力。大遊行之後,特區政府考慮到降低政治衝突烈度及修復法治秩序,宣佈無限期暫停修例,並開始檢討政策錯失,聚焦經濟民生。然而反對派將特區政府的妥協包容視為軟弱可欺,進一步升級抗爭力度,終於在7月1日爆發了暴力佔領立法會的“港版太陽花運動”,造成反修例運動的極高潮,但也因其過度使用暴力及嚴重破壞法治的惡劣性質而造成道德正當性基礎的自我消解。暴力佔領立法會也同時帶動香港社運民意的拐點到來,運動由盛轉衰。

  此次反修例運動以逃犯條例修訂爭議為導火索,實質上牽引出香港回歸以來的多層次矛盾衝突以及兩制根本性的融合鴻溝,更有對新時代中央香港管治政策總體方向的對抗和背反。此次社運風暴甚至使資深的香港法律學者亦觀察失準,比如陳弘毅教授在運動中期曾撰文評析這是“完美風暴”,立場傾向於肯定市民抗爭的合法性及結果,但7月1日暴力佔領立法會之後即刻發表個人獨立聲明,反對社運暴力破壞法治,反對公民黨偏袒社運主張。

  佔中之後的香港治理策略,中央已明確轉向“依法治理”和“有序融合”,反對派的極限施壓即便有超強的外部支持亦不可能逆轉這一管治新方向。衹是對抗強度會升級,中央的管治與融合措施會加強。問題是,此次反修例運動再次暴露了央港關係深層次結構性矛盾並未真正解決,香港在回歸22年之際依然是嚴格的“制度離島”,“一國兩制”的全面準確實施依然面臨嚴峻挑戰。但我們正可以藉此機會更好地診斷香港問題,思考和提出結構性的治理對策。

  一、修例觸發恐懼:法律問題政治化

  特區政府在準備修例草案時未能充分估計反對派的政治反彈能力及國際勢力的干預能力。最初的修例草案在逃犯移交的罪名範圍、起刑點以及逃犯程序權利保障上確有不完善之處。特區政府的考慮可能偏於簡單,以為逃犯條例本來就有“協議移交”制度,此次不過是確立一種無協議條件下的“個案移交”制度,對罪名和起刑點未做認真考量及精簡處理。按照既往逃犯移交法律操作,對無協議的移交需要立法會以附屬立法方式逐案討論通過,程序控制較嚴格,也因此較為拖沓冗長,而且立法會審議必然涉及政治化問題,於司法處理亦有所不妥。根據修例草案,“個案移交”由特首主導,無需立法會個案審議,其效率和程序簡便性大為增加。儘管仍有司法監督,但特首的移交決定法院通常很難更改。正是由於修例引起了“個案移交”決定權從立法會主導向行政主導的制度性轉移,這就不僅悄然改變了香港的立法與行政關係,也刺激了潛在“逃犯”的切身安全感和自由權利。對於可能涉及移交範疇的香港人以及在港逃犯而言,特首與中央的密切關係使得特首決策的可信度降低,內地司法與法治的不健全又增加了對不公正審判的恐懼感。對內地法治的不信任是反修例大遊行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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