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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循法理則普選有望 反對派應三思

http://www.CRNTT.com   2010-04-18 08:37:01  


 
                       兩個選舉擴大民主成分

  其二,喬曉陽指出,這次的政改方案,得來不易,單是在諮詢期內收到的書面意見,就超逾四萬七千二百份。經過整理歸納,得出政改方案,可見其符合主流民意。立法會通過這一政改方案,就可以作為政制發展邁向普選的基礎。這種一步一步、一個台階一個台階的發展,才是真正的“循序漸進”。只有“循序漸進”,才可以推進政制向前發展,並且為下一步的發展作好準備。

  其三,喬曉陽指出,政改方案在政制發展方面跨出了一大步。政改方案提議,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由八百人增加至一千二百人,立法會議席由六十席增至七十席,增加的十席,其中五席分區直選,另外五席由民選區議員以比例代表制方式互選產生,因為民選區議員本身已具有強大的民意基礎,他們之間互選產生的立法會議員(合共六席),雖然仍屬間選,但與直選也相差無幾,因為他們的區議員身份是貨真價實由直選產生的。政改方案提出的以上兩項建議,分別涉及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兩個選舉辦法,喬曉陽認為,兩者都擴大了本港政制的民主成分。筆者認為,這是很客觀、很公正、很合理的評價。

  其四,喬曉陽指出,中央提出的普選時間表,即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和二○二○年普選立法會,不但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具有權威性。這就相當於提醒甚至警告某些反對派人士,不要胡作非為,不要妄圖挑戰中央的決定。前幾個月,反對派還不斷提出“二○一二年雙普選”。面對法律效力和中央權威,這有可能嗎?答案是:絕對不可能!近期,反對派“新瓶裝舊酒”,換了一塊招牌,叫做“真普選”,以普選“路線圖”之類的要求或花招,向中央討價還價。事實上,二○一二年的政改事宜都尚未解決,不知反對派為何急著要就二○一七年及二○二○年的事向中央進行挑戰了?有熟悉政壇情形的友人稱,可能是某些反對派人物躲在幕後的洋主子要他們這樣做的。倘此說屬實,那麼,那些滿口“民主”、一臉“正義”的反對派人物,原來也只是洋主子的鷹犬而已。

                    遵循法治完成“普選五步”

  其五,喬曉陽指出,香港是法治社會,廣大市民亦都講究法治,就算是打開了普選的大門,也要一步一步走進去,至少要走五步,也就是必須先完成五項法律程序。奇怪的是,反對派之中,雖然不乏“大狀”,卻似乎對完成普選的法律程序不感興趣。假如一個人完全不講道理,只是蠻橫無理強行提出“我要普選”、“我點都要普選”,說得好聽一些,這就像整天吵鬧、調皮搗蛋的壞孩子;說得難聽一些,這種言行作風,與流氓、惡霸又有何分別?所以,不論是反對派或其他什麼人,身在香港,就要講法治,也要講道理,不要像“蠻牛衝進瓷器店”,橫衝直撞,其後果就不堪設想。

   從“法治”角度說,“普選五步”是必須的。○五年本來有一次“邁向普選”的機會,但走到第三步,即政改方案在立法會由三分之二(四十票)多數通過這一步,結果是反對派“捆綁”否決,普選就“行人止步”。這次又是一個機會,倘若反對派又再否決政改方案,那就是政制繼續“原地踏步”,普選可能長期無望,市民民主祈盼落空,反對派歷史責任難逃。由法律觀點看,道理就是如此。反對派的立法會議員們,投票表達之前,你們要再思、三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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