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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簽署 進一步做甚麼

http://www.CRNTT.com   2010-07-04 10:09:17  


 
         發展台商自有品牌 

  此外,由於仍然有一部分人士對於兩岸簽署ECFA有一些疑慮,建議政府部門應該更積極的進行與推動下列的政策: 

  第一,後ECFA時代首要之務是協助可能受衝擊的產業進行調整與救濟,包括協助可能受損害產業進行升級與轉型,並對可能受損害的工人提供再教育、職業訓練或是協助轉業,如果無法順利轉業,政府也應提供失業救濟。 

  第二,政府應進一步結合兩岸經濟合作策略,來發展台灣重點產業,同時發展台商的自有品牌。並利用大陸市場來擴展台灣重點發展產業的市場,積極協助企業運用群聚方式在中國大陸形成規模經濟;同時,可以利用在大陸建立多個台灣精品館的方式,在中國大陸建立整合式的台灣品牌,供台商中小企業聯合使用。 

  第三,應進一步與台灣的主要貿易夥伴及主要國家進行經濟合作,擴展更大的國際經貿空間。尤其是對於一些可能在短期內不會與中國大陸簽署FTA的國家,台灣企業可以與這些國家的企業合作,一起進入中國大陸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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