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文化大觀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 
劉源俊:兩岸應建中華高等教育觀念

http://www.CRNTT.com   2010-08-19 00:17:31  


兩岸應攜手建立高等教育新觀念、新指標。
 
  台灣的大學無法真正實現自治
  兩岸可以就此課題交流商談

  我再具體講一下我所看到的問題。台灣的“國立大學”跟私立大學情況是不一樣,不一樣在哪裡呢?私立大學有一個董事會在監理,其在法律上屬於法人;“國立大學”就不是法人--就我瞭解,大陸的大學說是法人,但跟我們所認識的法人又不太一樣。

  我認為這裡面最關鍵的問題在於,是不是真的法人。一所大學是不是好的法人,要看他有沒有恰當的董事會或者理事會來監理。台灣的“國立大學”它就沒有董事會,它上面就是“教育部”,“教育部”就變成了“國立大學”實際上的“老闆”;“教育部”又受“立法院”的監督──在預算等方面,於是,“立法院”也可以趁審查預算干預,“國立大學”校長就只能乖乖地聽“立法院”的。若有人說台灣“國立大學”是自治的話,是騙人的。

  做不好自治,大學的發展就會有問題。“國立大學”的結構是不如私立大學的,但私立大學也有問題:大部分私立大學的董事會是不健全的──我說的健全指適當監理,又不干預校務。如果這個學校的董事會是健全的、理想的,照理說它可以不受到政府的不當干預,可是台灣有另外一個情況:當“國立大學”都受“教育部”管制的話,“教育部”就又會用同樣的規範去管制私立大學,所以私立大學還是不能自治--本來在結構上私立大學有個董事會可以自治,但實際上教育部又透過私立學校法等等故意把董事會架空。總而言之就是,教他沒辦法自治,這是台灣的實際情況。

  在台灣的大學法改革我也曾經參與,當時努力加進了一條:大學在法律範圍內享有自治權。這算是先進的一個做法──大學自治不是隨便的,是在法律範圍下的。實際運作不那麼理想,原因就是“國立大學”它沒有董事會或理事會的制度設計,不是法人,所以“教育部”管了“國立大學”的同時,也就把私立大學統統綁住。這是我對台灣大學的分析。

  就我瞭解,大陸每個大學的運作也不太一樣。我得到一個印象,在某些方面,大陸大學的自治遠比台灣好得多--台灣所有的大學統統是“教育部大學”,這是我們所詬病的;大陸的大學至少沒有人會說是“教育部大學”,每個大學都擁有相當的自治空間。但是大陸的大學是“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責任制”,當然也有不少方面難以實現“自治”。

  總之,這是個大課題,兩岸各自面對的問題也是不一樣的。我的主張就是,未來兩岸應該好好的坐下來談,互相交流經驗。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