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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德統一經驗反思 一中同表

http://www.CRNTT.com   2010-10-10 00:32:19  


 
  基於上述理由,西德認為,德國的領土與人民並沒有消滅,國家權力也沒有完全被佔領國家取代,國際社會各國家的行為亦直接或間接地承認德國仍然存在,故就國際法的層面而言,德國應屬尚未滅亡。因而,對西德而言,“一德”絕非指“德意志民族,而是以前的德意志帝國,當時是指由繼承其法統的西德,以及未來再統一的德國。

  因此,對於西德來說,《基礎條約》第九條“同意本條約不觸及雙方已簽訂或與其有關之雙邊或多邊之國際條約與協議”指的就是《波茨坦議定書》與聯合國憲章等重要文件。西德不僅以法理來說明德國沒有滅亡,西德聯邦憲法法院在歷次的判決中,亦均持德國仍然續存的看法。1973年7月31日在有關《基礎條約》的判決中更明確地述明法院認為德國繼續存在的理由,該次判決稱:“德意志帝國在1945年後仍然繼續存在,它既不因投降,亦不因佔領國在德國行使外國權力而滅亡,此可從基本法序言,第16條、第23條、第116條及第146條而得知。聯邦憲法法院並已於數次判決中確定德意志帝國仍然存在。雖然它作為一個整體國家而言,缺少組織,特別是缺少憲政機關,而使得它無行為能力,但它仍如以往般地擁有法律能力”。(BVerfGE36,1ff/16)

  在實際的政策上,西德也以德國沒有滅亡,對東德的承認只是國家承認而非外國承認的法理立場施政。因此,成立與東德關係事務的單位名稱是“德國內部事務部”,派遣東德代表的權力不屬外交部,在東德的代表稱之為常設代表,而非大使,稱東西德的關係是“內部關係”,並宣稱《基礎條約》只是一個臨時條約。

  雖然西德這麼解釋、這麼做,但是東德卻不這樣認為,東德派在西德的代表就叫大使,由外交部處理東西德關係,視兩德關係為“外交關係”,並宣稱《基礎條約》當然是一個永久性的條約。東德要的是“一族兩國”。

  以“一德各表”為基礎的《基礎條約》通過後,東西德在1973年9月18日,經由聯合國大會的鼓掌通過,成為第134與135個會員國。從此以後,兩個國家在聯合國與國際間的互動與其它國家間的關係沒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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