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文化大觀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作家要求漲工資,給不給?

http://www.CRNTT.com   2011-03-21 13:54:22  


漫畫/趙春青
  中評社北京3月21日訊/最新一期《南方周末》在“讀者來信”欄目刊登了山西省作家協會副主席段崇軒的一封來信《作家工資該漲了吧》,段在信中所稱的作家,指的是在作家協會裡上班的專業作家,或者說是“駐會作家”。作家要求漲工資,給不給?媒體人周俊生論說如下:

  最新一期《南方周末》在“讀者來信”欄目刊登了山西省作家協會副主席段崇軒的一封來信《作家工資該漲了吧》。在目前輿論正在熱切呼籲改變分配機制、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的背景下,段副主席的這篇小文也算是順勢而為,畢竟,除了入選“作家富豪排行榜”者以外,中國的絕大多數作家只能算是中低收入者,與段副主席所在的山西的煤礦工人相比,生活的富裕程度不見得能夠高出多少。 

  當然,段副主席在信中所稱的作家,應該是有嚴格定義的,它指的是在作家協會裡上班的專業作家,或者說是“駐會作家”,他們即使不是“朝九晚五”,協會也給他們發一份工資,而在這個體制之外的作家是沒有這樣幸運的。段副主席的信中說:“現在作家協會把行政人員歸入(參照)公務員系列,專業作家歸入事業人員系列。結果是,行政人員的工資一加再加,專業作家的工資停滯不前。一個五六十歲、有十多年正高職稱的專業作家,工資比剛提拔的副廳級幹部少一千五六百元,甚至比二三十歲的年輕處級幹部少六七百元。” 

  俗話說:“人比人,氣死人。”段副主席身處作協機關,擔著一個副主席的名頭,不知道他享受的是公務員待遇還是專業作家待遇,如果是專業作家,看著那些行政人員高出自己一頭的工資,其心頭的不平衡可想而知。但是,其實段副主席是不應該這樣生氣的,作家的創作,另有稿酬或者版稅收入歸入私人腰包,那是行政人員所沒有的收入。所以,說不定那些行政人員也在嘀咕呢,這些專業作家享受著單位提供的辦公條件,每天吭哧吭哧地寫東西,收入卻歸自己,憑什麼再要給他們發一份工資?作家要求漲工資,可以,那得先給這些作家制定一個工作量,比如按照現在普遍推行的收入與貢獻掛鈎的制度,你一年必須先給作協創造10萬元稿酬或者版稅收益,再來領取你那5萬元工資,當然,工資之外再給你多加一點提成也可以,這叫經濟激勵。 


【 第1頁 第2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