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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其仁:鄧小平做對了什麼?

http://www.CRNTT.com   2012-02-09 09:03:57  


 
二、把企業家請回中國

  2006年,我訪問了浙江東部台州市鬆門鎮的一家民營公司。創辦人叫江桂蘭,是位農家女,中學畢業後打工10年,1991年靠私人借貸來的20萬元,辦起了這家塑料製品廠。四年後,江桂蘭在廣交會上向別人轉租來的六分之一展台上,與外商簽訂了第一個出口合同。又過了十年,江的公司已成為肯德基全球用餐具的主要供貨商。等我到訪的時候,江的公司有1000多名工人,每年出口600個集裝箱制成品。

  江的故事在今天的中國非常平常。比起華為的任正非、阿裡巴巴[8.70 0.00%]的馬雲、吉利汽車的李書福、蒙牛的牛根生以及其他大牌明星般的民營公司老總,江桂蘭過於普通了。不過,要是在改革前,江的公司就是比現在小一百倍也容易“舉世知名”——在那個時代,任何“自由雇傭”工人的企業,絕對都有機會作為“資本主義的典型”而登上政治新聞的榜首!同樣是私人辦公司,從被看作“資本主義”的洪水猛獸,到被戴上“民營企業家創業”的掛冠,滿打滿算也只不過30年——中國到底發生了什麼?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人們當然要提到來自實際經濟生活的壓力。一方面,在“短缺經濟”下商品和服務的長期匱乏,滿足不了城鄉居民家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另一方面,單一公有制經濟又容納不了日益增長的就業要求,特別是不能吸納包產到戶改革後釋放出來的巨量“農村剩餘勞動力”。兩方面壓力的匯集,逼迫中國以更靈活的方式組織經濟。

  於是,在單一的公有制制經濟的身邊,出現了野草般頑強成長的“個體戶”。當年北京的一個標誌性事件,就是回城的下鄉知青在路旁擺攤出售“大碗茶”。他們自我雇傭或利用家人勞力,靠私下籌集的小資本捕捉種種市場機會。一些個體戶取得了成功,而日益擴展的市場要求他們進一步擴大生意的規模。結果,“個體戶”開始越出了“家庭勞力加二、三個幫手”的規模,向著雇傭更多工人的“私人企業”方向演變。挑戰來了:社會主義中國怎麼可以容許“資本主義剝削”的複辟?

  對傳統思維而言,私人擁有生產資料,自由雇傭、特別是雇傭工人超過7人以上的企業,當然就是“資本主義剝削”,與社會主義格格不入。這條馬克思和前蘇聯模式劃下的這條鐵的界線,中國自1956年完成了“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後,也再也沒有逾越過。現在,改革突破了傳統戒條,是不是“走資”的疑慮籠罩中國。

  同時高舉改革開放與堅持社會主義兩面旗幟的鄧小平,抓住了一顆瓜子破解難題。80年代初,安徽蕪湖個體戶年廣久炒賣的“傻子瓜子”受到市場追捧,生意迅速擴張。1981年9月,年氏父子三人從雇4個幫手開始,兩年內發展成一個年營業額720萬元、雇工140人的私人企業。“傻子”當上了老板,爭議也從蕪湖一路到了北京。如何定奪小小一顆瓜子裡面的大是大非?

  我當時供職的農村政策研究機構是杜潤生領導的,他組織了關於“傻子瓜子”來龍去脈的調查,並把有關材料報到了鄧小平的案頭。記得當時傳回來的小平指示,斬釘截鐵就是“不要動他”四個大字!其中,最了得的還是那個“動”字,因為這一個字就包含了“運用國家機器的強制手段給予取締和打擊”的全部意思。既然歷史經驗顯示過去那套做法效果不佳,小平的意思就是多看看、多試試,再也不准用專政手段對待像年廣久這樣的民營企業家。

  鄧小平的辦法就是允許實踐、並從實際出發來觀察和分析。冷眼看“傻子瓜子”,並不難釐清其中的是非曲直:年廣久雇傭的140名工人,原本都得不到國有公司的工作機會;年廣久付給工人的薪水,不低於當地國有工廠的給付水平;這些工人原本或失業,或從事其他工作但收益還不如給年廣久打工。更重要的是,“傻子瓜子”的市場成功,刺激了更多的瓜子供給——老板與老板的市場競爭加劇了,不但是顧客的福音,更是工人的福音!可是,“資本主義剝削”的公案又作何處理?

  沒有人指出,剩餘價值學說的基礎是交易費用為零。馬克思在理論上堅持,當資本在“流通領域”雇傭勞力時,雙方交易遵循的是等價原則。在這裡,一切商品包括勞力商品的價格等於價值,因此就排除了資本對勞力的剝削。奧秘發生在其後:當資本家帶著雇來的工人進入工廠的大門以後,通過組織、指揮、命令工人生產出高於其勞力價值的產品;最後,企業主帶著這些產品回到商品流通領域,再次通過等價交換而完成剩餘價值的實現。

  很明白,在上述各個環節,都沒有交易費用這回事。不是嗎?資本家似乎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就發現了顧客及其需求的各種細節,從而決定生產什麼和生產多少;資本家也不費吹灰之力就發現了待雇的勞力和其他生產要素,從而決定以什麼價格、什麼合約形式雇多少要素;資本家甚至無需付出監督和管理的努力,就可以使團隊產品自動大於團隊成員個人產品的算術之和。在這個前提下——也僅僅在這個前提下——我們當然同意馬克思的意見:“剩餘價值”不但是“多餘”的,而且還帶有道義上不公正的剝削性質。

  問題是,真實世界裡的交易費用絕不為零。一般如商品和服務的買家與賣家,特殊如資本家與工人,他們之間在市場上的互相發現、訂約和履約,都要付出昂貴的費用。交易費用不為零,就既不存在自動的“等價交換”,也不存在不需要經營、監督和管理的經濟組織。從這點看,發現市場、協調供求、組織生產等項職能,絕不是“多餘的”。資本家們獲取的報酬,部分是投資於企業的財務資本的利息,部分是作為企業家人力資本的服務回報。至於這些收入的水平高低,是由市場競爭——企業家與企業家的競爭、工人與工人的競爭、商品買家與買家的競爭、以及商品賣家的競爭——決定的。

  資本家當然要利用自己的相對稀缺性謀求更高的收益。像任何市場中人一樣,資本家也可能在履行合約的過程中,侵犯、損害各相關利益方——其他股東、各種債權人、工人、上下游供應商、產品經銷商、甚至顧客——的利益。人們可以用“剝削”之名囊括所有這些侵權行為,但是無論如何,“剝削”並不是資本家的唯一職能,正如可能的假冒偽劣行徑並不是商販的全部職能一樣。在真實世界裡,人們節約交易費用的行為與增加交易費用的行為——兩者皆可圖利——經常混雜在一起。究竟哪一種行為主導了經濟,取決於現實的約束條件——習俗、道德、法律及法律的實際執行。

  那麼,究竟怎樣對待真實過程裡的資本家呢?前蘇聯模式得出的了一個革命的結論——“消滅資本家,消滅一切剝削”。但是,這樣一來,把資本家節約交易費用與組織成本的職能也一並消滅掉了。問題是,交易費用並沒有隨著資本家的被消滅而消失。社會主義經濟仍然面臨節約建設成本、生產成本、制度成本和組織成本的嚴重問題。結果,把資本家打翻在地的社會主義國家,只好由自己來扮演“總資本家”的角色,即用“沒有資本家的資產階級法權”(列寧)來管理國民經濟。幾十年的實踐結果表明,中央計劃體制不但運行成本奇高,也並沒有完全消滅“剝削”——作為等級制替代產權與市場合約制度的產物,官僚特權替代了資本家的剝削;在“大鍋飯”的體制下,多勞不能多得的,天天受到“不多勞卻多得”行為的剝削。這個結果應該出乎革命家當初的預料,它當然要被反思。鄧小平不允許把重新冒頭的民營企業一棍子打下去,堅持多試試、多看看,意在探索把複雜問題分開來處理的路徑。前蘇聯和中國自己的歷史教訓時刻提醒著中國改革的決策者,為什麼社會主義經濟非要把資本家連同創業精神、市場判斷力、組織和協調生產的能力一起拋棄呢?

  鄧小平把企業家請回了中國。他執掌中國後不久,就高度肯定了歷史上“民族資產階級”的代表容毅仁,並大膽決策劃出一筆國有資本交付榮先生全權打理——這開啟了“國有資本+企業家”的新經濟模式。鄧小平還運用自己的政治權威,多次對“傻子瓜子”這個事件表態,不准再動用國家機器魯莽地扼殺民營企業家。這位革命老人一次又一次耐心地問:允許這些企業家的存在,難道真的就危害了社會主義嗎?

  越來越多的人得出了正確答案。隨著企業家的存在被廣泛認為是“對的”(right),創業當企業家就再次成為中國人的一項權利(the rights)。改革以來,中國發布了多個政策文件、通過了多部法律,並數度修訂憲法,逐漸承認並保護了普通人自由締約、創辦各類企業、按投資要素分配收入的合法權利。據一項權威發布,到2007年底,中國的民營經濟約占國民生產總值50%,非農就業的70%,稅收的30-40%。這是改革前無論如何也不能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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