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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話題:馬克思是怎麼評價太平軍的

http://www.CRNTT.com   2012-11-10 09:17:13  


 
  1847年秋,當洪秀全第二次來到廣西時,發現馮雲山已經發展了兩千多教徒,十分歡喜。在這些新人中,有石達開、楊秀清、蕭朝貴等人,皆成為日後太平天國的中流砥柱。為了擴大影響,馮雲山選擇象州當地有名的“甘王廟”下手。在廣西民間,“甘王”是婦孺皆知的祭祀對象。歷史上的“甘王”是五代時的象州人,從征南漢立下戰功,死後為鄉人祭為土神,稱為“甘王廟”。

  1847年10月,洪秀全、馮雲山等人手持利器,衝入甘王廟,搗毀了內塑的偶像金身和香爐祭器,並在廟內白壁上四處題詩,宣布“甘王”為邪神。

  象州人正要聚眾找洪秀全算賬,街頭突然摔倒了一個十二歲的本地男孩。他口吐白沫,自稱“甘王”附體,大嚷道:“這些打我的人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不能傷害他們!”眾人駭然,紛紛散去。事後,裝神弄鬼的男孩得到洪秀全一筆豐厚的賞賜。

  得意之餘,洪秀全等人接連開展毀像活動,在紫荊山四處尋廟找像,一經發現,便予以搗毀。廣西迷信這些“神聖”,當地人發現毀廟者沒有遭到報應時,逐漸信服起“上帝”來,不少人選擇了加入“拜上帝會”。

  然而,砸廟終究還是砸出了事。1847年底,石人村的士紳王作新帶領家丁,以毀廟、宣揚妖書為罪名,逮捕了馮雲山。很快,馮雲山的表兄盧六又糾集了一些會眾,把馮雲山搶了回去。王作新不依不饒,向桂平縣縣衙告狀,稱馮雲山非法集會,結盟惑眾,搗毀社稷神明。作為主控方,王作新有理有據,非法集會和搗毀公共建築在清朝確屬犯罪。馮雲山和盧六被押解到了官衙,“拜上帝會”一時群龍無首,陷入到空前的危機中。

  洪秀全返回廣東,準備向兩廣總督耆英請願。他天真地認為既然耆英承諾過允許信仰自由,那麼釋放馮雲山並不是沒有可能。可惜,現實永遠不像官方允諾的那樣美好。一個原本默默無名的小人物看穿了事實的真相,他挺身而出,拯救了拜上帝會。這個人就是楊秀清。

  楊秀清五歲喪父,九歲喪母,多虧伯父撫養長大。成人後,楊秀清以燒炭為生,極其困苦。他身材矮瘦,胡須稀疏,且瞎了一只眼睛。但此人抱負遠大,廣結朋友,仗義施財,情商和智商都特別高。

  馮雲山被羈押期間,拜上帝會人心渙散,幾乎走到了崩潰的邊緣。1848年3月3日,心急如焚的楊秀清突然自稱“天父”附體,玩起了降神的把戲。他咣當一聲當眾暈倒,又猛然躍起,神情肅穆,自稱代“天父上帝”來傳言,把會中搖擺不定的黃姓家族成員驅逐出會。由於廣西一帶流行鬼神附體的風俗,會眾們信以為真,楊秀清不僅獲得了極高的威望,也穩住了拜上帝會內部的恐慌情緒。很快,楊秀清的燒炭同伴蕭朝貴依葫蘆畫瓢,咣當一聲也倒地,鯉魚打挺躍起後,自稱“天兄”附體,同楊秀清演起了雙簧。

  同時,楊秀清主張以行賄為主,組織營救馮雲山。他下令燒炭的教徒,每賣一百斤木炭就抽一部分炭稅上繳“聖庫”,叫做“科炭”,作為營救馮雲山的專款。

  5月,桂平知縣在收受了楊秀清的賄賂後,以馮雲山“並無為匪不法情事”為由,派差役將其押解回廣東花縣,交原籍地方官管束,隨後便被開釋。馮雲山的成功營救被視為太平天國發展史上非常重要的轉折點,很多歷史學家認為,如果不是楊秀清,此時的太平天國或許已經夭折。因此,當太平天國打到南京後,在“科炭救馮”中有名的人都官升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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