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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工:美國航行自由計劃干擾國際海洋秩序

http://www.CRNTT.com   2017-09-11 00:09:10  


 
  他表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世界格局產生了重大影響,規定了12海里及其12海里毗連區範圍內允許國家行使主權,還增加了200海里專屬經濟區的規定,並且在200海里專屬經濟區以外還可以獲得大陸架延伸部分的資源。條約還給予無海岸線的陸封國家給予一些優待。

  美國漠視公約 稱存在“過度海洋主張”

  不過,陳小工指出,雖然到公約提供了規定海洋秩序最全面的法理基礎,但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甚至帶來問題。特別突出的問題是,公約賦予沿海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自然延伸權利同時,也導致相鄰或相向沿海國家的劃界重叠,另外公約中一些定義含糊不清,比如島嶼和礁岩的定義、對海洋軍事測量定義模糊,也未對歷史性水域做出定義。

  因此陳小工認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仍然是發展中國家與海洋大國妥協的結果,美國等海洋大國對這些規定予以漠視,美國沒有正式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只是時任總統里根決定接受公約除第11條以外的內容。此外,美國宣布實施“航行自由計劃”,以對抗沿海國家“過度海洋主張”,美國政府發布了文件詳細羅列“過度海洋主張”的六類情況。他認為,從公約公布至今,美國的“航行自由計劃”對國際海洋秩序形成最大干擾。

  陳小工指出,美國對中國“過度海洋主張”的指責,也是由於中美兩國對海洋法公約的解釋和分歧所造成的。他表示,這些分歧有四個方面:第一是軍艦在領海的無害通過權問題,第二是軍艦在專屬經濟區內活動權問題,第三是領海基線劃定問題,第四是軍事測量和海洋科學問題的界定問題。

  陳小工最後認為,國際海洋秩序從無需到有序,從約定俗成到形成法律體系,是一個歷史進步的過程,但在國際社會真正建立起海洋秩序仍然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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